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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寒武纪于2005-01-03 17:35发表的: 把人家地占了财路短了人家吃什么?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前工程应当缓行。抵抗有理!
下面是引用寒武纪于2005-01-05 12:05发表的: 在现有法律没有对居民对其土地极地面建筑物享有何种权利界定不清晰和不合理的情况下,在执政者的理念没有转变的情况下,所谓城市化很大程度上就演变为对原住民的一种掠夺。 赔偿标准只是注意到了表面上的平等,比如按照现有的住房面积对其进行补偿,但是没有充分考虑到其收益及后续发展情况。一个不到十平米的门面可以养活堕落街上的一家人,但是被拆迁后即使每平米补偿标准高于现有商品房价格(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家人根本没办法在城区买到一套能档风遮雨的住房,更别说坐取收益了。拆迁的一方实际上拥有超经济的力量,当今中国房地产也的高额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不平等交易基础上的。好在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已经不象前几年那样直接出面帮助强拆,居民有了更多讨价还价的砝码,所以尽可能的拖延以求得个不是最坏的结果(不管这个交易结果如何都是不划算的),在实践中,越后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的往往越能得到更多,这点我是有亲身经历的,呵呵。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拆迁的“举步维艰”也可以理解。 至于他“把学生当做生财之道是否合理”,我想不难回答。有需求就有市场,他们不来做自然会有人来做,堕落街里面违法的交易应该不多,只存在规范管理的问题。而且拆迁之后我们还有没有这样一个物美价廉的消费之处还很难说,除了住的地方变漂亮了,我想荷包也是瘪了。 当然站在学校的角度来说,拆迁是个大好事,但是这样的好事如果是建立在对他人的极端不平等的基础上,我宁愿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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