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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湖大麓山南路改扩建工程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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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 13: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刘超
《第三家园》5月20日 第6期  头版封面文章

    2004年5月,记者从湖南大学基建础建设处规划科了解到,湖南大学新征长沙麓山南路天马村207亩农用地与居民区以改善硬件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当地政府有关领导3月份就曾说:“5月初要让所有的房子都趴下。”但时已近6月,天马村一点动静都没有。记者就此事对有关部门和天马村村民进行了采访。

一个计划
    随着湖南大学发展速度一步步地加快,同时鉴于连年的扩招与学校自身发展需要,学校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上都在进一步提升,包括前两年修建的复临舍、法学院与今年新建的化工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土木工程学院院楼等。麓山南路的扩建工程正是以上工程的继续。
    据了解,新征用地西临麓山南路、东依天马山、南抵渔湾市、北接湖大老校区。湖大规划科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准备用5-10年的时间在这里新建教学运动区(包括一个400米的运动场)、综合大楼、软件学院、艺术设计大楼、理工科教学楼和文化休闲区。工程竣工后将会与天马学生公寓连为一体,并会于适当之处建设大型超市,以方便湖大、师大两校居住在天马公寓的学生。根据工程设计,还将会有一条长约700米的文化休闲步行街纵贯南北。预计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0.812万平方米,绿化率可达43.7%。整个工程建筑安装总额估计会在一亿五千万左右。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该工程完工后,不仅湖南大学的面貌会发生巨大的改观,困绕学校和学生很久的教室、运动场拥挤等问题也将得以彻底解决。而且还会推动河西大学城的建设向前迈进一大步。可以说,麓山南路的扩建工程是湖南大学发展里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其为实现发展目标所做出的一项重要计划。

两个文件
    湖南大学扩建计划的前景固然是风光无限,但其实施起来却是举步维艰。在记者以前的一次采访中,湖大校后勤处的一位负责人曾经无意之中透露了此项工程的难度。她说,拆迁工作原定于4月底5月初展开,但在当时,政府的有关工作人员根本连天马村民的家门都进不去。在另一处拆迁后已经施工的现场,甚至出现了农民阻攻的现象,省里调派了近200警力,抓进去了一些人才平息了事态。由此可窥见拆迁难度的一斑。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走访了桔洲街道办事处、天马村居委会与当地的几户农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政府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所参照的是2000年3月10日长沙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简称60号令。但是,这已经是4年前的实施方案。而在这4年中长沙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论是地价还是物价都上涨了许多,再按照4年前的文件处理今天的事情,显然已经不切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也与我党与时俱进的方针不相符。因此当地的农民们对此颇有微词。
    同时,今年2月8日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因其为2004年中央出台的第一个文件故简称一号文件)正式公布。其中的第七条第十六款关于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规定中写到:“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这就给农民们提供了最强大的后盾。他们有理由以此为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当地的居民由于对时政不太了解,所以只是说中央出台了什么专门的文件,是专门保护他们的利益的,他们不许政府只顾征地而不妥善解决拆迁后的居民们生活。不过他们还告诉记者,听说长沙市政府正在着手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他们希望能早点出台。

三个问题
    其实,征地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主要体现在补偿、安置与生活来源三个方面。当地居民告诉记者,目前的补偿金额很低,如前文所说,是按照4年前的标准进行补偿。而且关于怎样补偿现在流传着不同的说法,究竟怎样他也不清楚。
    安置方面,所有的居民都将迁到南部的天马安置小区,在那里低价购置房屋,约为300-400元/平方米,可是很多居民竟一点也“不晓得”。相对于前两者,生活来源问题则显得异常尖锐。天马村是这里有名的学生租房聚居区,本报曾于3月20日报道过这一地带的大学生非婚同居问题。一千多口人,跟在这里租房的学生大抵相仿。当地农民的自留地早已建为住房,主要生活来源靠收房租获得,收入每月一千多到几千元不等,拆迁之后这笔钱自然不能再入帐。
    一位村民表示:“断了我们的财路,我绝对不干!”天马村六组的居民主要以经营天马市场为业,拆迁后又去何处谋得营生还不知道。正是由于政府拆迁的同时未充分考虑后续问题,使得村民无一家准备拆迁,使得麓山南路的扩建工程不得不一再延迟。
发表于 2005-1-3 17: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想体会学校的难处,可是我们的难处呢???
发表于 2005-1-3 17: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人家地占了财路短了人家吃什么?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前工程应当缓行。抵抗有理!
发表于 2005-1-3 18: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在湖大读研究生,估计等不到看湖大的新楼了
发表于 2005-1-3 20: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吧,哎。。。
发表于 2005-1-3 21: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寒武纪于2005-01-03 17:35发表的:
把人家地占了财路短了人家吃什么?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前工程应当缓行。抵抗有理!

是否搬了就一定断财路,恐怕不能说的过于绝对,而且还要看他们把学生当作生财之道是否合理
我还是觉得学校的发展更加重要一些
发表于 2005-1-3 21: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建设得不错拉
发表于 2005-1-3 22: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拭目以待不知何时方能看到理想中的湖大校区,真的是难啊?
那么多居民,怎么办?
发表于 2005-1-3 22: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展挺快的啊
发表于 2005-1-5 12: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有法律没有对居民对其土地极地面建筑物享有何种权利界定不清晰和不合理的情况下,在执政者的理念没有转变的情况下,所谓城市化很大程度上就演变为对原住民的一种掠夺。
赔偿标准只是注意到了表面上的平等,比如按照现有的住房面积对其进行补偿,但是没有充分考虑到其收益及后续发展情况。一个不到十平米的门面可以养活堕落街上的一家人,但是被拆迁后即使每平米补偿标准高于现有商品房价格(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家人根本没办法在城区买到一套能档风遮雨的住房,更别说坐取收益了。拆迁的一方实际上拥有超经济的力量,当今中国房地产也的高额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不平等交易基础上的。好在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已经不象前几年那样直接出面帮助强拆,居民有了更多讨价还价的砝码,所以尽可能的拖延以求得个不是最坏的结果(不管这个交易结果如何都是不划算的),在实践中,越后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的往往越能得到更多,这点我是有亲身经历的,呵呵。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拆迁的“举步维艰”也可以理解。
至于他“把学生当做生财之道是否合理”,我想不难回答。有需求就有市场,他们不来做自然会有人来做,堕落街里面违法的交易应该不多,只存在规范管理的问题。而且拆迁之后我们还有没有这样一个物美价廉的消费之处还很难说,除了住的地方变漂亮了,我想荷包也是瘪了。
当然站在学校的角度来说,拆迁是个大好事,但是这样的好事如果是建立在对他人的极端不平等的基础上,我宁愿不享有。
发表于 2005-1-5 12: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断人财路有损阴德啊
发表于 2005-1-5 14: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寒武纪于2005-01-05 12:05发表的:
在现有法律没有对居民对其土地极地面建筑物享有何种权利界定不清晰和不合理的情况下,在执政者的理念没有转变的情况下,所谓城市化很大程度上就演变为对原住民的一种掠夺。
赔偿标准只是注意到了表面上的平等,比如按照现有的住房面积对其进行补偿,但是没有充分考虑到其收益及后续发展情况。一个不到十平米的门面可以养活堕落街上的一家人,但是被拆迁后即使每平米补偿标准高于现有商品房价格(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家人根本没办法在城区买到一套能档风遮雨的住房,更别说坐取收益了。拆迁的一方实际上拥有超经济的力量,当今中国房地产也的高额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不平等交易基础上的。好在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已经不象前几年那样直接出面帮助强拆,居民有了更多讨价还价的砝码,所以尽可能的拖延以求得个不是最坏的结果(不管这个交易结果如何都是不划算的),在实践中,越后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的往往越能得到更多,这点我是有亲身经历的,呵呵。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拆迁的“举步维艰”也可以理解。
至于他“把学生当做生财之道是否合理”,我想不难回答。有需求就有市场,他们不来做自然会有人来做,堕落街里面违法的交易应该不多,只存在规范管理的问题。而且拆迁之后我们还有没有这样一个物美价廉的消费之处还很难说,除了住的地方变漂亮了,我想荷包也是瘪了。
当然站在学校的角度来说,拆迁是个大好事,但是这样的好事如果是建立在对他人的极端不平等的基础上,我宁愿不享有。
   我不敢说我的观点就是正确的,但是在中国我们真的不能用一种基督徒的眼光来看问题。
断人财路臆说从何而来?教育部明文规定大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且不论这项规定是否合理或者合法(是否违宪),但是在在它没有被废止之前就是一向部委法规,作为学生没有权利在外面祖房居住,那么他们还能有什么生意?能断什么财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不是在违法,但是是在纵容违规,也是一种变相的违法,一旦学生都严格遵守学校和教育部的规定,那么他们还巴不得搬呢,毕竟守着的也不是一亩三分地了,拆迁费比实际损失还是略有多余的,我们家也拆过,我也知道一点。
    湖大的建设不一定是最合理的,但肯定是通过论证的,这和一般的经济利益投资开发不能同日而语,但是湖大作为公有制的学校,国家的学校,政府部门直属的学校,在这其中的地位也不好受,反正地是肯定要征的,至于最后怎么弄,以后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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