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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23: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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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en的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我想继续沿着这个思路谈一点看法, 从学理上分析,自然我同意文中的意见,如果人类硬是要通过制度建构一个"天下无贼"的社会,最后必然的结果就是"一九八四"的局面,所有的人的隐私不复存在,国家打着公共的名义强制性地改造每一人的灵魂,既要求每个"公民"生活在透明的玻璃缸里,被巨大的利维坦所监控,甚至要求每个人不能仅仅是被动的服从,而且要求"从灵魂深处爆发革命,脱胎换骨",主动地表现出革命精神,这种社会最后自然不会有贼,但似乎每个人都未必生活得快乐,甚至可能生活的更伪善.文化大革命和雅各宾专政都体现这种社会的形态,这样一推导,我们自然既不需要"天下无贼"(因为我们不再有自由,自由是幸福的根基),更不需要一九八四,(这是恐怖统治的帝国),似乎我们可以接受"天下有贼"的局面.
但问题是"表达"与"实践"是有着充分的距离的,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群体暴力导致贼的惨死,在这里我们似乎确实渴望天下无贼的境界,这种矛盾也许是永远无法完全消解的.
另外,我觉得对于自由主义的精神来说,"己所不欲,毋施于人"固然重要,但我觉得更重要的也许是"己所欲,毋施于人",在我看来,做到后者比做到前者更困难,更多的人是打着后者的招牌实施"道德专制"的,正如罗兰夫人所言:"自由,多少罪恶假汝而行."我想改换一下"道德,多少恶行假汝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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