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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只为改变——也谈新闻传播学院“装修门”事件追问只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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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2: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追问只为改变——也谈新闻传播学院“装修门”事件追问只为改变

——也谈新闻传播学院“装修门”事件



看帖不回帖,不是好网民。

我不时到爱晚转转,但都是只看不说,潜水当是练肺活量,算不上“品行优良”的网民,呵呵,扯远了,今天看到这个帖子,却不吐不快,忍不住注册了个ID上来凑凑热闹。

上来不为拍砖,所以也无需穿“防弹马甲”,我叫洪智明,新闻专业97级,毕业有几年了,不过上个月刚回过学校,和帖子中提到的曹鏐及红枫诸君或多或少都打过交道。碍于其中一些人的联系方式不详,难能及时沟通,二来事件可视为公共事件新闻处置案例资为借鉴,所以“网上来网上去”吧。

事件的来龙去脉从贴文中知道个大概,有几点值得一说的:

一、关于学生会收取经费是否合理,以及办公室谁人使用的问题





这是争论的焦点之一。在这一届新闻院分团委、学生会的章程上,我查到附则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学生会经费在院党总支及双代会的监督下独立支配,财务制度细则另行制定”。相关内容请浏览http://blog.hnubbs.com/u/1621/2007426202635.html因为“财务制度细则”没有见诸于网络,我也没有获得其他文本,因此无从得知学生经费究竟是从何而来,用于何处,如何开度。学生会当然不能等同于government,但是也有类似之处,民主制度下的Government,其机构和主官一般由全民选举或是民选代表选举产生,government通过向纳税人开征税款,获得运营的费用,提供公共服务,如果收缴了费用不提供服务,那么其合法性就值得商榷。本届新闻院分团委学生会显然是经过选举的,经查分团委学生会博客,2007年4月17日,新闻院召开第三届研究生第四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本届学生会。虽然有帖文对本届学生会的产生,对组成人员的安排提出质疑,但我们还是基于现状展开讨论。

学生会虽属于NGO(非government组织),不过不少NGO也有向其会员、成员收取会员费用的。其章程开宗明义:是全体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全体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不是强制入会,这个我们就不探讨了,是不是收取会费,这个虽然没有注明,但是从附则来看,似乎是有涉及的。也许附则已经说明了,并通过了双代会审议。那么学生会收取活动费用大略可视为符合其章程的。





那么学生会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呢?根据章程,会员拥有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3、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4、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5、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6、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7、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我不是会员,没有权利去享受这些服务。不过就我所知,本届学生会承担了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记者节的众多具体事务。从分团委学生会的博客获悉,本届院分团委学生会经常召开例会,通报情况,商讨并组织“新生杯”、“记者节”等活动,应该说是做了一些事情。至于效果,“投入与产出性价比”等问题,考虑到经验问题,不展开议论。





至于“装修”了的办公室究竟谁在使用,从其他回帖者透露的情况来看,一些社团或会员,曾使用过学生会办公室以及相关设备。即便红枫人没有使用过,即便只是学生会的人在使用,只要是用于公务,也无不可。不能要求一个学生办公室24小时都对会员开放,这个不现实,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会员应当具备这一权利,但是从实际操作层面基本不可行。北京很多建筑物都冠名“中国XX”,但恐怕和守门保安较劲的人并不多。

我们还是先回到这篇帖子上来。





二、关于帖子的内容与文风问题





大家都是新闻人,应该知道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即便不是新闻人,作为一个受众,我们总希望获得的信息越逼近事实越好。从当事人的回应和其他回帖来看,这个帖子不算“假新闻”,但不尽全面,毕竟经费都还在年级长手里,学生会主席还没有拿到钱呢!真实、准确、全面,这是采写新闻的基本要求。





从文风来看,帖子确有夸张。看完第一段,我就惊讶了:原来在湖南大学,花800元就可以“豪装”办公室!





当然,帖文不是新闻,又是提出批评和监督,有点情绪可以理解,但即便是提出批评,我们是不是也能做得更为妥当一点,有建设性一点?提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追问只为改变。





三、关于时机与动机兼谈处理方法





说实话,曹鏐也好,红枫诸君也罢,人品如何,各人自有判断,我虚长几岁,相互交流时候也是我说的多些,对他们的了解自然是很有限的。就事论事,我想把事情演变成为“权力斗争”、“人品问题”是不是有些扩大化了。在这件事当中,学工办、分团委、学生会、04级、06级、红枫、望麓自卑、爱晚红枫、某某人等等都被牵扯进来,都多多少少挨了几下板子,是不是有些过了?

上面提到,追问是为了改变。改变什么?改变学生会的工作方法,改变年级之间交流的不顺畅,改变师生交流的单向性。特别是红枫人提出“改变湖大”的口号,那么我们就实实在在做点能够改变的事情。





我们不妨看看一些回帖。





有回帖提及,因为干部调整,有人不爽,所以抛出了“装修门”。据悉,调整岳麓通讯社个别人员确有其事,但是从帖文来看,把这番言论放到网上前,回帖者似乎没有找出有力证据,仅仅是揣测,我想这恐怕不妥当。即便是被调整者有怨言,是不是可以考虑坐下来谈谈?

收取费用作为一项涉及大多数人的决定,在实施前,就应当考虑到反响。曹鏐提到,曾经叮嘱过学生会办公室主任要周知同学,如属实,这说明小曹还是有这方面意识的。可以说观念基本到位,但是操作不到位。这方面相关同学是否应当检讨?新闻执政意识不只是指事后的应对,这种意识应该在决策的时候就要有。救火队员不好做啊!

再看事后应对。说实话,曹镠,我欣赏你的勇气,及时上网回应,公开表明身份,不删帖子,继续让人讨论,做事像个爷们。但是这种做法更多应当归于你的性格而非你的专业意识。如果你有印象的话,我上次讲座时候提到了“首长负责制”,应对公共事件,发言人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身后的组织。你的表态,是否得到了学生会主席团的授权?即便得到了,我也要说你这样处理不妥,因为你作为学生会“一把手”,如果出来回应却没有将事件平息,那么你的个人声誉和学生会的威信都会打折。即便不放到“民主”这样的道德高地上去讨论,从功利角度出发,也考虑欠周全。我这样说不是要你推出一个“替罪羊”或是自己躲到幕后(从帖文看,确实有人站在后面看热闹),只是提醒你和看帖的诸位,媒介是工具,是手段,你要应用好,媒体和政治、战争一起,是消解道德的三个主要因素。当然你们可以从道德上去批驳这个观点,可以反驳我,真理越辩越明,能引起争论和思考是好事。

扯远了。不管怎么说,学生会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即便不谈“民主”,事前也没有充分考虑同学的感受,具体操作上更出了问题(建议抓抓执行力建设,决策要民主集中制,但执行要下级服从上级,否则算什么组织),事后的应对也不够专业。小曹和其他当事人应当总结一下,事情虽然不痛快,但如果从中没有在待人处世、专业知识上获得一些进步的话,那就太遗憾了。

一些回帖(包括望麓自卑上的,包括其他几篇相关帖文),对曹鏐和红枫以及04级、06级个别同学进行了一些不太友好的评价。说实话,看到这些攻击人身的字眼确实让人不爽!戴面具也好,穿马甲也罢,其实都是同学,何必呢?扣帽子,抠字眼,这些不好的做法,未免小气。从一些帖文中和某些校友处得知新闻院06级与05级关系似乎一般,某些人的工作方法和性格也不招人待见,但这不能成为攻击人身的理由!我一直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轻易因为他人的做法而改变,那么这个人就不算是个有原则的人。一条被啖去皮肉的鱼,因为其坚实的骨架而被认知。如果因为工作方法欠妥、因为性格不和这些事情就开始谩骂,那么对自己的要求和原则到哪里去了?我想如果对换一下身份,恐怕结果还是一样。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苏轼和佛印互评对方的故事,是不是可以重温一下。

谈到原则,有个问题就避免不了:学生会收取费用究竟算是工作方法不当,缺少新闻执政意识,还是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一直以来,学生活动经费的收支透明度就不够,这不仅是新闻院一家的问题,也不是湖南大学的独有的特色。具体例证大家都可以找得到,不过多去说。这里想特别说说文学院的《印象》。《印象》不是靠学校拨款,拉了基金赞助,其基金的章程放到网上(毕竟看到文本更为清晰些),大家都可以提出意见,开支也有报告,资金的规范化使用可以说走在了前面。“装修门”事件背后有没有学生对经费收支不透明的意见?有没有对学生工作方式、方法的不满?这些都可以探讨。从这次事件的反应来看,新闻院这块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分团委学生会没有做到这点应该说有失误,学工办则是失察。工作制度有缺陷,意识观念不尽到位,造成工作也不到位,但是因此说曹镠谋私,我不大相信,把问题都归结到跳出来的曹镠身上,让他一个人去顶所有问题,过了。

预先垫付再行收取是否合适,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一点在社会上尤其普遍,执政者不可能为修一条路去发动全民公决,如果每一件事情都要投票,那么效率无从谈起,而且未必能作出最优化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Government可以随便决策。具体到这件事情上,学工办分团委学生会的失误在于,除了“新闻执政”意识不足外,装修(其实用装饰也许更恰当些)的必要性是否论证过?放大来说,其实就是科学决策的问题。既然提到“迫在眉睫”,回应大家质疑的时候就应该说明这点。原帖提出批评的时候要素不够全面,曹镠回应的时候对同学关注的“新闻点”回应也不够全面,因此有人“抠字眼”——可能让人不太舒服,但是从专业角度来说,做记者就应该追问细节,有时候新闻就藏身于此。





还有一些言论我想大家是否可以推敲一下:1、没做过学生会工作就不能随便评价学生会。章程里面已经规定,会员享有监督、批评等权利。即便不是会员,既然这件事情放到了网络上,成了公共事件,就不能不让别人评价。当然我们也没有必要把这个观点上升到“出身论”的高度,毕竟只是情绪多了点,帖子大家还是照样在发吗!2、告诉长辈或师长来处理。今天听说这件事情已经作为舆情上报到了学校有关部门,院学工办也找了相关人员进行训诫。学校、学院监测到此事情并进行处理,那是他们应尽的职责,但事件还在可控范围内,我想还是相信学生自己能处理好,希望学校和院有关领导也能看到这一点,要相信学生!我们不是总能找长辈或师长,我们不能忘记自己的责任。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不是好的选择。放大点来说,如果资金的监管没有个办法,如果沟通没有个定期机制,寄望于强势者来解决,这种观念只会对集权者有利。

四、关于人才争夺和学生会、学生社团建设问题





看了某帖,说这起事件背后是人才资源的争夺问题。这话有一定的道理。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在我看来,天才毕竟是少数,多数人才还是靠后天培养。虽然我自己也吹嘘我们97级人才不少,这只能说我的同学他们证明了自己。不能因为别人证明了自己,就否定那些还没有得到机会的人的能力。05、06级的人才就比04级,比过往的年级要少吗?证据在哪里?他们的可能性并不小。重提一句老话: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你们需要的其实是机会。多点耐心,多去发现,很多事情大家都能做。





学生会的工作,我读书的时候参与得并不算太多。十年前和现在当然情况有所不同,不过在我印象中,自1995年湖大创办新闻专业以来,直到1999年(之后没有关注),学生会和学生的关系总体还是不错的。我们不好把这个叫做传统,因为没有传承就谈不上传统,顶多叫过往吧。应该说在过去,学生会因为资源有限,做的事情少,像大学生记者节这样的活动从没有过。这几年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比之过往是有进步的。我提这个不是评功摆好,也不是说大学生记者节办得有多成功,但是走出这一步就很不容易。应该说湖大新闻院把这个平台交给学生,不怕砸了牌子,是需要勇气的(当然不排除其中有现实因素的考量)。

作为一个办了三年的活动,已经初具影响,进一步办好应该是学生会的重点突破口。抓内务当然重要,养成好的习惯有利于身体健康和风气建设,但我也做过学生,如果学生会只抓这些简单的事情,这些琐碎的事情,总让人觉得小气,威信如何建立?学院把这么大的平台交给你,应该庆幸,毕竟走上社会,要得到这样的机会,一般说来(有关系或是立马得到赏识除外)你要付出的成本是很大的。同样,红枫诸君,步入社会要像在校园刊物那样能够经常参与大的选题策划也是需要等待的!所以还是多看看
“得”,少在意“失”。大学四年很快就过去,机会来得快去得也快,每过一年就换一届分团委学生会,每过一年编辑部就换掉一批人,不抓紧机会,去争夺更多人、更多资源去实现你想做的事情,回头想想,会不会遗憾?

说实话,现在校园媒体、学生机构、社团组织众多,每一块多少都有自己的资源,但多数规模都较小,要办点大事确实不容易。全省的大学生记者节让几个大三的学生去具体操办,说好听点是放手锻炼,说不好听,那是放羊。人的成长、知识和经验积累需要过程,我们尽可能要让后来者少走弯路,看得更远,一要靠先行者带路,二要靠同行者齐心。某帖说,办刊的办刊,搞学生会的搞学生会,术业有专攻吗,很有些道理。但现在办好一个活动,运营好一个学生组织,需要的又岂只是一方面的知识?大学生记者节不需要推广和路演吗?红枫不需要搞活动,搞宣传吗?《印象》不需要网络支撑吗?

上个月回学校的时候,听吴高福院长、彭祝斌书记提到,学校有意整合校园媒体。七年前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毕业论文的题目就是《浅议报刊集团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题目有点长,文章内容放到今天看已不新鲜,不过这种趋势不仅在大众传媒那里,现在在校园媒体这里也显现出来了。据说红枫传媒1月14日将正式宣布成立。以一种整体的态势出现,应当说影响力会更大。如果把望麓自卑、爱晚红枫、印象沙龙、校报、校广播电台、校电视台、湖大青年、红枫、印象、文泉整合起来,会不会更好?当然,师长的想法目前还只是停留在想法阶段,毕竟校园传媒所处的环境不是真正意义的市场环境,整合更多是靠行政而非市场,这个需要很大的勇气,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更需要有长远的眼光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和我们要做的事情相比,有些得失又算什么呢?我过去曾多次提起冯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今天再复制一遍:人走了要留点精神在。

又扯远了。回到这个事件。红枫在传播方面、专业运作方面应当说还是积累了一点经验,但是内部管理较为混乱,这个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个倒可以说是“传统”。院分团委学生会在龚翔到来之后,应该说规范化管理有相当进步。隋明晓和曹鏐这两届学生会在内部工作制度建设方面是有不少经验值得红枫学习的,这些话几个月前就和红枫诸君聊过,不展开。至于分团委学生会,其实也没有必要把红枫不当自己人。不争私利的话,大家都是为学生工作、学生活动,有什么不能谈的呢?国共都握手了,何况一个院的?关键是找到一个好的方法,是用人,用才,还是用其阵地。这些话,上个月对曹镠我也曾经说过。不要给自己限定太多,套用一句流行的话,要解放思想,自己给自己设了条条框框,那真是戴着镣铐跳舞。谁规定学生会就只能管内务?谁规定红枫就不能办论坛和记者节?当然资金有限,精力有限,“人才”(熟手新闻民工)有限,我们没有必要重复建设,既有的招牌还是要争取擦得更亮。

据说院有关领导也浏览了这个主题,有个建议希望你们能看到:放手让学生锻炼是好事,但还是要尽可能创造条件,该给的给,该放的放。

最后想劝劝看帖的诸君,脱了马甲开诚布公会不会好一点?误会摆到桌面上之后,解释也有了,训诫也有了,对骂是不是就算了。当然,如果能就此事件结合整合校园社团资源、推进学生工作、分析新闻传播等进行讨论,那样最好不过,所谓潜力帖要顶啊!呵呵。

追问只为改变,改变要有舍我其谁的气质——我们来了,一切便不同了。

改变更要有识——客观,理性,建设性。
发表于 2008-1-11 12: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能让人思考到很多问题
而"思考"正是当下的大学生逐渐缺少的
很多言论有失公允往往因为说话人本身也是利益的一方
而站在局外的一些思考往往更有一些价值
发表于 2008-1-11 13: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还是年轻人,为了一些所谓的名利,就吵成这样子,完全没有必要.
发表于 2008-1-11 13: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转帖子连链接都不加了,真的是,你看看这个帖子你的发帖时间再去爱晚看看
发表于 2008-1-11 13: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于所谓“装修门”这个事件而言,这是篇明白文章。

许多人也许真的是在为湖大寻求改变,但不幸揪出来的却是争议。

学生会,在“平常学生”中眼里,更多时候是被归纳到行政阵营的(当然事实上你必须承认他们真正为学生考虑的又有多少,这其中原因复杂,不是个人意向性努力就能改变的),产生对立、质疑的情绪再正常不过。不夸张地说,只要有一点火花,就会引发山林大火。

我一向主张不问责个人,因为个人始终不能代表一个组织。这件事往大了整,无非还是要扯到湖大乃至全国各大高校多年的积弊,那么结果又无非是被泛泛化了。所以只能在尽可能大且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寻求楼主口中的“改变”,产生局部的问责。——是的,并不公平,但旁人必须认同,当事人必须承受。——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改变”进程。

===========

深度思考,为湖大做点什么。这是我心目中望麓自卑的灵魂。我更希望这个论坛能更多出现一些这样的帖子,不管是有多大争议。

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思考,不让它流于简单粗暴的争吵,不让它陷于马甲从生的颠倒,更不要让它沦为又一场唾沫横飞的热闹。

湖大要有希望,校园媒体要主动勇于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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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思考,这些争辩,似乎一恍多年。
发表于 2008-1-11 17: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写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08-1-12 09: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一抹天蓝于2008-01-11 13:23发表的 :
之于所谓“装修门”这个事件而言,这是篇明白文章。

许多人也许真的是在为湖大寻求改变,但不幸揪出来的却是争议。

学生会,在“平常学生”中眼里,更多时候是被归纳到行政阵营的(当然事实上你必须承认他们真正为学生考虑的又有多少,这其中原因复杂,不是个人意向性努力就能改变的),产生对立、质疑的情绪再正常不过。不夸张地说,只要有一点火花,就会引发山林大火。
.......
嘿嘿这个帖子不是出自望路的 是发在爱晚被转过来的而已 转帖也不说清楚是转帖唉
发表于 2008-1-12 10: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谈不上转不转贴……
洪学长发了爱晚同样可以发望麓
一稿多发没什么不可以的
呵呵在这个事情中 很多人的观点是两边发的
没什么
不要过多过分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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