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开展“读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内容审定:馆长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8/01/07
各位读者: 为了让读者更多地了解图书馆、科学利用图书馆,加强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沟通和理解,降低读者学习成本,共同构建和谐的读书环境,同时配合以“图书馆:阅读社会的家园”为主题的全民阅读宣传活动的开展,图书馆决定将2008年1月9日定为我馆的第二个“读者权益日”,在这一天,图书馆将以开展以下方面的活动:
1、过期图书一律免交滞纳金
在2008年1月9日当天归还的过期图书,一律免交所有滞纳金。
2、赔偿图书免文献信息加工费
在2008年1月9日当天赔偿图书,一律按图书原价并免文献信息加工费。
3、集中参考咨询
在活动当日,图书馆将组织咨询馆员在门厅现场解答读者关于利用图书馆的一切疑难问题,并欢迎读者当场对图书馆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免费文献传递
1月9日—1月31日,图书馆将开展免费文献传递活动。活动期间,对所有通过文献传递获得的文献,实行专款全额补贴,先到先补,用完为止。读者到图书馆注册一个帐号后,可在任何地方上网提交申请,在2-3个工作日内,即可轻松获得所需文献。
图书馆
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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