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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人至贱则无敌于2007-11-18 20:29发表的 : 拖行数米!!! 我们也别一味说警察完全可以撒手再采取另外合法的措施!其实也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况,警察当时可以自由的撒手吗?那名教授难道就不知道一点点法律常识吗? 让我来站在一名警察的立场上考虑一下这件事:凌晨5点,可疑车辆,车牌号码用报纸挡住!重大情况!向前盘问,他不给驾驶证,不给身份证,还抢夺我的警察证件,然后强行倒车。像这种行为,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此人身上定有非法行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怎么能就这么放过他呢,于是我马上抢上前拉开车门,试图阻挡其驾车逃跑,但他反而加快油门,由此可见此事更加严重!于是我慌忙中掏出枪鸣枪示警,没想到此人竟然不怕,还在加快油门!我愈发觉得事情的严重程度,不能让他这么跑了,我就想先开抢打到他手上,让其无法驾驶车离去,但这种慌乱的情况中,车子不稳定,也不知道打到了哪里,不过他也终于停下了车。看到他受伤,我马上拨打了120。事后才得知子弹竟打到了他腋下,至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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