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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14★

朱苏力先生一篇“你柔软地想起了这个校园”献给毕业的学姐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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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4 09: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写得很好啊。
发表于 2007-6-14 12: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习惯单恋于2007-06-14 01:04发表的 :


少自以为是,本人不才,也零零散散看过十几篇关于朱苏力的文章,对这个新时代学霸有点了解

新语丝关于朱苏力的文章多达几百篇,不了解的同学可以自去了解。
.......

新语丝大部分文章是一些LOSER炮制出来的垃圾。
发表于 2007-6-14 20: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以为看了新语丝就真是有了发言权,那就真是不懂装懂了!至于“不才”,你还不配说
看了一百篇垃圾文章又证明了什么?这些文章除了人身攻击还懂什么?
随便找几个学过法学的同学问问吧,对一个真正是中国的良心与脊梁的学者采取如此不负责任的攻击态度之前,多用点脑子!

另外,这个帖子的本意只是送别毕业生,有必要首先跑到一篇温情脉脉的文字中来乱吐口水吗?如果你还坚持你那些来自新语丝的东西,请去法学院版开个新帖,自然会有人愿意讨论,请不要破坏了一个好帖子的气氛!
在望麓第一次吵架就碰上个元老,失敬失敬!
发表于 2007-6-14 20: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请不要在这个帖子里转新语丝的垃圾,单独发到法学院版去吧!

ps:我说新语丝的垃圾,不是说新语丝的帖子都不对,而是说其中有一部分是垃圾
发表于 2007-6-14 20: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这个帖子的本意只是送别毕业生,有必要首先跑到一篇温情脉脉的文字中来乱吐口水吗?
发表于 2007-6-14 20: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毕业是好事是高兴的事,我们没必要把毕业看成是生死离别的样子
发表于 2007-6-14 21: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羽扬于2007-06-14 20:20发表的 :
如果你以为看了新语丝就真是有了发言权,那就真是不懂装懂了!至于“不才”,你还不配说
看了一百篇垃圾文章又证明了什么?这些文章除了人身攻击还懂什么?
随便找几个学过法学的同学问问吧,对一个真正是中国的良心与脊梁的学者采取如此不负责任的攻击态度之前,多用点脑子!

另外,这个帖子的本意只是送别毕业生,有必要首先跑到一篇温情脉脉的文字中来乱吐口水吗?如果你还坚持你那些来自新语丝的东西,请去法学院版开个新帖,自然会有人愿意讨论,请不要破坏了一个好帖子的气氛!
.......
我本来不懂,看了方方面面的文章,好歹也懂了些。当然对法学我一窍不通,以后也没有兴趣了解。

不过对于那件事的判断,不需要什么专业的法学知识,在了解事情真相之后,我想只要明眼人都能作出判断。

新语丝上披露出的事实真相,才应该是你们着力反驳的,或者是你们惟一能去反驳的。

“真正是中国的良心与脊梁”,如此之高的品格不知为何没有在朱甘事件中体现出来?

这也无须你们几个“学过法学的同学”出来以人格担保。

这篇文章确实很“柔软”,我知道楼主也是好意。但请问,我为何要掩盖住自己的恶心和不屑来让本帖显的更加和谐?

重复一遍,你少自以为是了。这件事要理论就好好理论,不用奚落我的“不才”。

我早就知道,你太有才了。

末了还“失敬,失敬”,我难以想象你掩着鼻子写下的这两句谦词,那情景可是多么的虚伪。
发表于 2007-6-14 21: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flame于2007-06-14 12:14发表的 :


新语丝大部分文章是一些LOSER炮制出来的垃圾。
请举例说明
发表于 2007-6-14 21: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羽扬于2007-06-14 20:28发表的 :
至少,请不要在这个帖子里转新语丝的垃圾,单独发到法学院版去吧!

ps:我说新语丝的垃圾,不是说新语丝的帖子都不对,而是说其中有一部分是垃圾
你不ps还好,ps一句废话做什么

ps:我说法学界的垃圾,不算是说法学界的人都垃圾,而是说其中有一部分是垃圾。
发表于 2007-6-14 2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习惯单恋于2007-06-14 01:04发表的 :


少自以为是,本人不才,也零零散散看过十几篇关于朱苏力的文章,对这个新时代学霸有点了解

新语丝关于朱苏力的文章多达几百篇,不了解的同学可以自去了解。
.......
你想死吗?为什么要跑
发表于 2007-6-14 21: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一吵架鸟~~~

文章真的很不错滴,很早就打印下来在寝室看了
发表于 2007-6-15 1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习惯单恋于2007-06-14 21:11发表的 :

我本来不懂,看了方方面面的文章,好歹也懂了些。当然对法学我一窍不通,以后也没有兴趣了解。

不过对于那件事的判断,不需要什么专业的法学知识,在了解事情真相之后,我想只要明眼人都能作出判断。

.......
哈哈,你都认定新语丝的就是事实真相了,还辩什么?当时也有人出来指出了事实的真相,但在新语丝能够发出来吗?或者能够被接受吗?而且,当时所有出来攻击苏力的人,有法学界的人吗,基本上连能分清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区别的人都没有。学霸?他可是法学界一直处于边缘和被排挤的人
如果你真有兴趣知道事实真相是什么,可以开个新帖,自然会有人愿意讨论的。如果你还是认为新语丝就是真理或者真相,那就直接说你所认为的就是真理和真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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