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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客第一案”终落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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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09: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李自庆 李娜 记者 朱俊骏 宗一多)11月23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终审落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至此,这起历时一年,备受关注的网络博客案终于落下帷幕。
  2005年11月初,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中国博客网站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因网站是不合格的被告,陈堂发改告网站的主办单位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引发诉讼的起因是中国博客网用户“K007”在自己名曰“长套袜”的博客上,刊发了一篇《烂人烂教材》的网络日志,在这篇日志里,“K007”指名道姓辱骂陈堂发“是猥琐人”、“简直就是流氓”。当陈堂发无意间发现这篇博客日志后,他致电中国博客网要求删帖,但网站方面却要他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删帖。因双方观点相左,那篇涉嫌侵权的《烂人烂教材》博客日志便长时间保留在了“长套袜”博客上,直到引发诉讼,日志才被删除。

  鼓楼区法院经过审理,于今年8月2日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根据对被告的过错责任认定,一审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起5日内,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一审宣判后,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慎审理,于11月23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博客第一案”终落槌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南大副教授胜诉
发表于 2006-11-28 16: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博客只是一个日记体,并不是用来宣传某种思想的啊
发表于 2006-11-28 17: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汗,抓紧回去删。。。。。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9 08: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指名道姓骂人的同学不少嘛~~~ [s:21]
发表于 2006-12-1 20: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日记是没问题,可是一旦在网络上广泛流传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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