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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屋脊上的法律之光
——记湖南大学法学院2006年暑期送法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一改往年送法入侗乡、苗寨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传统,今年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暑期“三下乡”志愿者服务团一行28人于7月15日来到了湘屋脊——壶瓶山,在石门县政府与壶瓶山镇政府的支持下,在石门县农村办周方华主任和壶瓶山镇人民法庭刘玉淼庭长的全程陪同下,志愿者服务队与当地村民共同点亮了法律之灯,照亮了了远近闻名的湘屋脊。
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为期七天,以“送法下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志愿者于7月16日到达壶瓶山镇平洞村,首先就为当地村民带去了法学院的特色活动——模拟庭审,真实再现了一场养殖水域污染赔偿纠纷的庭审全过程。案件贴近村民生活,案情简单易懂,让村民不出家门便了解到了什么是庭审。法律,在平洞村村民心中,不再是那么地可望而不可及。17日,志愿者开始了入户调研和法律宣传。乡土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调研小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调研小组以及石门县收养状况调研小组带着自己的课题敲开了农户的家门,面对面地与村民进行真诚的交流,并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同时,志愿者们也为父老乡亲的热情所打动。志愿者们还冒雨向村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倾听他们对法治、对新农村建设的心声,为村民解决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志愿者服务团回到壶瓶山镇继续调研并与当地政府进行了新闻发布会式的座谈,详细地了解了当地的法制状况。在此期间,志愿者参观了该镇的人民法庭,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同时也开展了定点法律咨询活动,吸引了许多被纠纷困扰的群众,用心倾听他们的陈述,细心为他们提供建议,真正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了巩固此次活动的成果,在湖南大学法学院与壶瓶山镇之间建立长久的法律交流平台,志愿者服务队在壶瓶山镇建立了湖南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基地,并在该镇人民法庭外举行了挂牌仪式。
碧湾嵌景,紫石映路,千折百转绕山埠。壶瓶山那弯弯的山路送走了法学院的志愿者们,却永远地留下了他们送法下乡的足迹。湘屋脊上从此将闪耀着神圣的法律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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