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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校史确定的原则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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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21: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高校校史确定的原则与标准



中国高校校史确定的原则与标准
中国高校校史确定的原则与标准(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史研讨会大会主题报告) (初稿) 刘海峰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校庆是纪念学校建立的庆祝活动,校史是对一所学校发展轨迹的真实记录。近年来,高等学校校庆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由于校史漫长往往与一所大学的办学传统和办学水平密切相关,百年或大几十年校庆隆重盛大,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学校传统教育和优良校风教育,也有利于增强校友对母校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捐助,因此各高校多希望本校历史越悠久越好,希望校史能够尽量上延。同时,也出现个别高等学校互相攀比校庆年份,不尊重历史,牵强追溯校史,随意更改校庆年份的不良现象。  现在,每年都有许多大学举办隆重的校庆,而且还不时有百年校庆,不少高校已将校史上延到清朝末年的高等学校。有些高校经过自行组织的校史论证,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校史上延,而有的高校则只向本校一些教师略作咨询便自作主张确定校史上延,突然将校庆年份拉长了许多,在教育界和社会上被人们议论纷纷,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因为中国高等学校校史追溯和校庆年份的核定问题相当复杂,以往又没有统一的标准,于是一些高校便自行其是,牵强附会找些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学校作为前身学校。即使上报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也没有可操作的标准来衡量和核实其校庆年份的可靠性。目前中国已进入一个百年校庆高潮期,为了改变校史追溯中的随意性,使校史的上延和确定有一定的规范和依据,亟需制定高等学校校庆年份核定原则与标准。

一、问题的复杂性  制定校史确定的标准有如道路交通必须制定交通规则,否则会造成混乱。自1993年个别大学牵强附会将校史往前延伸举行百年校庆之后,如何科学地确定校史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界的一个问题。为此,笔者曾撰写了《中国高等学校的校史追溯问题》一文,对校史追溯中应考虑的因素作了初步的探讨。1996年原国家教委办公厅还曾发出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举行百年校庆。现在已经出现个别高等学校刚合并组建1年,因为合并前某一院校在1952院系调整中曾有一小部分是从一老牌大学中调整而来,就将校史拉长到100年,并于2002年举办百年校庆。但是在1902年成立的前身学校当时根本就还没开办此一专业。有的论者已谈到一个例子,江南大学是2001年由无锡轻工业学院等3所学校合并而成的新学校,却要和南京大学等8所江苏高校联合举行百年校庆,因为这9所学校均把自己的历史追溯到1902年张之洞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但无锡轻工业学院建于1958年,是以当时南京工学院的食品工业系为基础建立的,而南京工学院的食品工业系又是在院系调整时由南京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校的有关系科组成的。如果因为南京工学院食品工业系有一小部分是从南京大学的食品工业系分过来的,新组建1年的江南大学的校史就可以追溯到100年前的三江师范学堂的话,那么其他刚组建的高等学校也可以纷纷举办百年或几十年校庆,中国的高等学校历史将变得全无章法。教育部办公厅还因此下发了《关于校史和校庆问题的通知》。确实,就像道路交通需要规则一样,中国的高等学校校史追溯也需明确一定的标准。  确定中国高等学校校史的原则与标准,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困难的问题。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近现代高等学校聚散离合特别频繁,存亡继绝变化多端,因此有的高校的校史追溯非常复杂。世界上著名大学都出版有详实的校史,有的还是多卷本的大部头的校史。但西方发达国家强调大学自治,大学独立性较强,受社会、政治等影响较小,大学较少关、停、并、转的情况,因此虽然十分重视校史的编写,但很少不易确定校史的问题,也鲜有校史追溯引发的最早大学之争的论著出现。  像中国高等学校这样一再进行令人眼花缭乱的聚散离合和频繁改名,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中国高校的校史追溯问题有其特殊性。要确定高等学校校史原则与标准,国外大学校史追溯的做法可供参考,不过主要还是根据中国的高等学校发展史实和现实中国国情来做出判断。这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学术问题,它牵涉到一些高等学校变迁的具体史实,也涉及高等教育史研究中的理论问题,例如:  (1)两所高校之间应有成建置的人员转移才算有继承性,但人员转移要到多大比例才真正算其前身学校?   (2)校庆年份是否应以举办高等教育层次之后才能统计?若如此,一些已经将非高等教育层次的前身学校年份累积起来作为校庆年份的高校怎么办?  (3)现在已有个别高校将前身书院创办时间作为校庆始年,其他高校是否也可以将肯定具有连续性的前身书院创办时间作为校庆始年?应如何看待书院的高等教育性质?  (4)有的大学已将前身教会大学办学时间累计起来,举办过120余周年的校庆,是否可以承认教会大学的办学历史?  (5)办学中断后的接续问题,新时期高校合并又出现了新的校史确定问题,到底应以几所合并院校中的哪一所高校创办时间为校史初年?是以名称最大的还是以办学年代最久的?等等,本文将理清此类不易判断的问题。  目前,中国多数高等学校已出版了各自的校史,也有不少谈自己学校的校史的文章,但站在全国的角度对校史进行理论研究的成果并不多。  受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委托,由我负责于2001年10月承接了“高等学校校史确定的原则与标准研究”的课题研究任务,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已初步完成了课题。在此将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提出,以供大家讨论。

二、确定中国校史的原则  高等教育与高等学校是两个相关而又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高等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教育活动,高等学校是进行高等教育的具体机构。某一城市的高等教育史可以包含许多高等学校的历史,较为宏观;某一大学的发展演变历程可能成为某一城市或高等教育发展史的缩影。一个省市一个地方高等教育史中断后可以恢复和接上,我们可以说该省或该地的高等教育有一百年。但高等学校作为一个机构,就像一个活生生的有机体,或者一个家庭,其生存和发展脉络是容不得混乱的。前一个学校与另一个学校间若没有明显的继承关系,就不能将前一学校视为前身学校。具体而言,高等学校校史的确定,关键是看其校史是否真正具有连续性。而要考察某所学校与其前身学校是否有连续性、校庆年份是否能够确立,则需考察人员转移、办学层次、办学思想、学校性质等多方面的问题。  校史可以追溯最早的源头,不论最初是否高等学校,但既然是举办高等学校校庆,则应有标志性年代,通常应从举办高等教育时算起。经过研究和多方面征求意见,现提出如下确定高等学校校史的原则:  1.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对高等学校校史既不能缩小,也不能夸大。1976年以前,为了和“封资修”划清界限,一些高等学校曾经出现人为割断历史,不提建国前校史的情况。现在则出现不少高校人为夸大历史,拉长校庆年份情况,甚至出现个别高校生拉硬扯某所高等学校作为前身学校的情况。两者都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1990年以后,特别是在当前,主要是要防止夸大校史的倾向。  2.坚持标准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统一。在调查和征求意见时,许多人都反映标准不宜定得过严。因此,标准的制定不要限制过死。应考虑有利于高等学校声誉的提高,有利于吸引生源,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凝聚力。校史追溯要考虑连续性,但更重要的是考虑继承性。例如在抗战和文革期间不少高校曾有过中断,但后来重新复校,只要复办时明确是继承原高等学校且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继承性,就应认可其最初的建校时间。又如有的学校在举办高等教育层次一段时间之后,中间又降格为中等教育层次,后来再重新复办高等教育。如1958年前后上马的不少专科学校,在1961年后又改回中等教育层次,到文革后再复办专科,现今许多师专或师院就属这种情况。似此情况便可以将校史追溯到1958年,而且这类高等学校目前也都是以1958年作为校庆始年的。  3.强调整体继承性原则。追溯校史应综合考虑学校整体的继承关系,而非个别因素的继承关系,不能只依据学校与其认定的前身学校个别科系的继承关系。在1953年前后院系调整时,有不少新建专业院校是由多所大学调整出的相同系科组合而成的,一般来说应以新组建的时间为建校时间。但若原高等学校的系科和人员成为分立或派生出的高等学校的主体,即达到新设高校师生一半以上,也就是占新建高校人员的多数的,应该可以追溯原高等学校的建校时间。  4.考察关键因素原则。在追溯高等学校校史的各因素中,主要考虑学校的核心因素,而非学校的次要因素。教师、学生和培养目标(包括学校性质和办学层次)是学校的核心因素,校址、校舍、校名等则是学校的次要因素。因此,判断两校是否有继承关系,严格意义上应综合考虑教师、学生、学校性质和办学层次四因素的承接关系,当然该学校主观上是否认为与早先学校具有继承性,也是一个因素。至于校址、校舍因素在校史追溯中只是参考因素,因为在同一校址办学的两所学校未必有继承关系,这好比张家在一座房子中住了10年后搬出,李家接着住进来,两家并无任何血缘关系,李家不会也不应认张家为其正宗。另外,在中国高等学校发展史上,先后出现同样校名,但不是同一所学校的情况相当多,因而校名也不是判断两校继承性的重要依据。同样,高等学校初建时的规模大小也是可以忽略的问题,国外一些大学最初举办时只有几名教师,但也不影响其校史追溯。  5.留有余地。对一些争论很大的学术问题,目前还无法下定论,因此暂时不做结论,留待以后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学术研究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认识更为深刻明晰时,再作处理。例如对高层次书院的定性问题,一些规模大的著名书院是古代高等学府,或者说是古代东方型的高等学校。既然西方许著名大学都连续计算中世纪大学的校史,如果某一中国高等学校确实是从原有大书院改制而来,为什么不能连续计算校史?这方面也存在一个破除欧洲中心论的问题。但现在就承认某一高等学校的前身书院历史,出现举办数百年甚至上千校庆的中国高等学校,一般中国人可能还很难接受。因此,此方面的标准不宜定死,有的可作个案处理。  20世纪是中华文化跌宕起伏的世纪,国人对中华文化经历了一系列疑惑、否定、迷茫和反思的过程。20世纪又是西方文化大行其道的世纪,中国从19世纪末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变为实际上的西体中用。在强势的西方文化面前,许多人丧失了民族自信心,对西方文化俯首称臣,唯西方马首是瞻。例如,对儒学、书院和科举,都曾经历过全盘否定的时期。由于清末高等教育经过脱胎换骨的转型,从典型的东方太学、书院改换为西式大学,今天人们计算一所高等学校的校史,通常只从学习西学之后算起。对古代东方型的高等教育形式,基本上采取割断历史的态度。这就难免出现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只有二百多年建国历史的美国,却有三百多年校龄的大学,而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大学的历史却仅有百年。这是否完全符合历史实际?规模大的书院是古代高等学府,或者说是古代东方型的高等学校。既然西方许多著名大学都连续计算中世纪大学的校史,而这些学校当时也不过是以神学及人文学科为主,与中国古代的太(大)学及大书院所学内容没有质的区别。如果某一中国高等学校确实是从原有大书院改制而来,为什么不能连续计算校史?这方面也存在一个破除欧洲中心论的问题。但现在就承认某一高等学校的前身书院历史,出现举办数百年甚至上千校庆的中国高等学校,一般人可能还很难以接受。只有在中华文明在世界上重放异彩之时,人们才会不再受欧洲中心论的羁绊,真正看重自身的教育传统和大学历史。

三、追溯高校校史起源的标准   制定追溯高校校史起源的标准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为了便于讨论,现提出以下几条,以供参考。  (一)高等学校校史的确定,应以政府正式批准创办的时间为建校起始时间。如最初为私立高等学校,后来才获准正式立案,则以实际开始招生时间为校史起始时间。  (二)高等学校由于战争、动乱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停办,其后重新恢复办学招生的,可以延续其原建校时间。复办高校是指复办时即明确继承前身高校,以恢复前身高校为宗旨的高校。  (三)高等学校出现调整分立,凡属原高等学校的院、系等单位从高等学校中分离出去,单独成立或与其他高等学校的院、系等单位组建新的高等学校,而原高等学校继续存在的,由原高等学校继续延续其建校时间,派生出的高等学校以分立后正式成立的时间为建校时间。高等学校发生分立,原高等学校已被裁撤,其分立后新设立的高等学校都应以分立后正式成立的时间为建校时间。但若原高等学校的系科和人员成为分立或派生出的高等学校的主体,即达到新设高校师生一半以上的,可以追溯原高等学校的建校时间。  (四)高等学校出现调整合并,凡属以某一高等学校为主兼并其他高等学校的,该高校可延续为主合并的高等学校的原建校时间;凡属由两所以上高等学校在平等的条件下合并,成立新的高等学校的,则由该高校自行协商决定,以合并前其中一校的建校时间或以被批准合并的时间为其建校时间。  (五)由中等学校升格成立的高等学校,以其被批准变更的时间为其建校时间。但在20世纪80年代(1989年)以前已举办过校庆且当时已从前身中等学校算起的,可以承认其累积的校庆年份。如最初为高等学校,中间因故降格为中等学校,然后再复办高等学校,其校庆年份可从建校时连续计算。  (六)追溯清朝末年的教育机构或古代书院为前身的高等学校,需特别报请教育部组织专门的校史论证。   凡确定校史、进行校史论证,需提供相关的历史档案、文件或可信的记载。


参考文献:

1. 刘海峰:《中国高等学校的校史追溯问题》,《教育研究》1994年第5期。 2. 喻本伐:《中国近代大“第一”之争剖辨》,《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年第4期。 3. 席龙飞:《“武汉是中国现代高教最早发祥地”质疑》,《交通高教研究》1994年第4期。 4. 凌安谷:《高校设置、停办、变更中的法律问题刍议——兼议编写校史沿革时的相应规则和审批认可问题》,《西北教育管理研究》1994年第4期。 5. 潘懋元、刘海峰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高等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1993年。 6. 季啸风主编:《中国高等学校变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 7. “世界著名学府丛书”,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1995年。 8. 刘海峰:《岳麓之会感怀》,《国际高等教育研究》,2002年第3期。 9. 李均:《对校史追溯问题的再探讨》,《教育评论》2002年第2期。 10.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建校时间的意见〉讨论稿的函》,教厅秘1997年第81号文件。 1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校史和校庆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2]6号。 12. 肖玮萍:《中国近现代高等学校变迁的特点及启示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发表于 2004-12-15 22: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校史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胡琼

  11月19至24日,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校史研讨会在我校召开。围绕着“中国高校校史确定的原则与标准”这一主题,来自全国30多所高校的近70名代表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长张晋峰、省高校工委副书记时章明、校党委书记刘克利、副书记杨春如等领导出席了20日上午在复临舍报告厅举行的开幕式。张晋峰在开幕式上讲话,他表示,校史研究是高等教育不可分割的部分,校史的研究要在充分掌握史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的编写校史,为高校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刘克利书记在随后的讲话中指出,高等学校作为继承和发展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其办学历史是教育发展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加强中国高等学校校史研究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不仅是整理历史遗产、准确记载高等学校发展史迹、完善中国高等教育史册的需要,而且是传承中华民族历史文明、弘扬优秀教育文化传统、并使之服务于当代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他进而从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中国高等学校的历史;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研究和利用高等学校的历史资源;中国高等学校的办学历史是中国高等教育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校史研究工作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和合作等三个方面,对我校的办学历史及校史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阐述。
  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教育史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刘海峰教授在开幕式后作了《中国高等学校校史追溯的原则与标准》的主题报告。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们还进行了分组交流和参观学习
发表于 2004-12-15 22: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史研讨会

 

传承历史文明,
与时俱进地做好高校校史研究工作
——在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校史研讨会上的讲话

刘克利
(中共湖南大学党委书记)

2003.11.20

(提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

因为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校史研讨会的召开,我们带着友谊和对校史工作无限热情,相聚在风景秀丽的岳麓山下,相聚在千年学府湖南大学。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湖南大学,向研讨会的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和来宾表示热忱的欢迎,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教育是传承历史文明的主要途径。高等学校作为继承和发展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其办学历史是教育发展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有着五千年人类文明的中国,璀璨的历史文化定然与教育的发展交织融汇于一体。因此,加强中国高等学校校史研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不仅是整理历史遗产、准确记载高等学校发展史迹、完善中国高等教育史册的需要,而且是传承中华民族历史文明、弘扬优秀教育文化传统、并使之服务于当代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校史研究工作受到高等学校的普遍重视。广大校史研究工作者也积极组织起来,成立校史研究会,开展校史研究的交流与探讨活动,有效地促进了高等学校办学历史的整理、挖掘和研究工作。我对各位校史工作者多年来默默无闻的奉献深感敬佩。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史研讨会在我校召开,这给我校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机会。借此机会特将我校校史研究工作和在此过程中思考的几个问题向大会作个汇报。

湖南大学校史的整理、编撰工作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由于我校的办学历史源自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千余年的办学历程完整地体现了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的重要一脉,因此,载记发展脉络,整理历史遗产,将千年办学史实系统的介绍给世人,成为我们良久的心愿。多年来,我校一直保持有党委书记和校长亲自领导的校史编写领导小组和校史编写工作委员会,除校史工作日常运转经费外,还设立了校史研究专项科研经费。1996年,内部印制出版了公元976年岳麓书院创建到公元前1949年的《湖南大学校史》。今年又正式出版了从公元976年到公元2000年的《湖南大学校史》。正式出版的校史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从岳麓书院到湖南大学千余年来循环递进、螺旋式发展的办学轨迹,对于学校总结过去、借鉴历史,与时俱进地开创湖南大学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我校整理和研究校史的过程中,我们既有自身历史的新发现和新收获,也有一些对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特别是对中国大学历史的思考。借此机会,向各位校史研究专家请教。

一、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中国高等学校的历史。(下略)

二、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研究和利用高等学校的历史资源。(下略)

三、中国高等学校的办学历史是中国高等教育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校史研究工作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和合作。(下略)

今后2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非常关键的20年,也是高等教育实践跨越发展的20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必将在这一阶段谱写新的篇章。广大校史工作者担负着载记历史、传承文明的重要使命。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共同总结和探讨校史研究的成果和经验,是一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大好事。我相信,本次大会一定会取得预期的成果,极大地推动我国高校校史研究工作的发展,亦将极大地鼓舞和促进湖南大学校史研究工作的深入。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祝各位专家、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22: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务轩,去那篇精华贴回贴!
发表于 2004-12-15 22: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史研讨会

秘书处工作报告

高校校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朱小怡

2003.11.20

一、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学会在全国高校中的影响

1、研究会的成立及会员单位的发展工作

我会全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校史研究专业委员会”,1995年5月28日被中国高教学会正式吸纳为团体会员,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属的全国二级学会。研究会会长为原北京大学党委书记王学珍先生,秘书长先后由天津大学档案馆馆长王杰同志和华东师范大学校史党史办公室主任朱小怡同志担任。研究会财务由秘书长所在单位华东师范大学财务处代管。

研究会成立以来,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适度发展了一批建校历史较长、有一定研究力量和研究成果的高校作为团体会员。现在,共有正式会员单位31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河南大学、焦作工学院、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云南大学。随着学会学术活动的蓬勃开展,有越来越多的高校希望能加入本会,参与高校校史编写和研究工作的专题研讨。本次会议期间又有多所大学申请入会,秘书处将根据常务理事会讨论的原则和学会章程的相关条例,继续积极稳妥地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2、认真做好研究会的重新登记,不断完善研究会章程

2001年,我会根据高教学会的部署,完成了研究会的重新登记事宜,并对原章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办会的指导思想,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研究会还针对个别单位长期不交纳会费或无人参加学会活动的情况,对会员单位进行了重新登记。

3、充分依靠会员单位共同做好学会工作,积极参与高教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表彰活动

本会各会员单位都是在全国校史编写和研究工作中成绩卓著的高校,许多会员不仅在本校的校史研究工作中成果累累,屡获殊荣,还积极地为学会工作出谋划策,使学会学术活动的质量不断提高。如:四川大学的陈光复老师和复旦大学的龚向群老师平时热忱关心学会发展,积极主动参与策划研讨会主题,协助秘书处邀请专家报告,联系兄弟院校同行参加研究活动等。经本会推荐,这两位同志在今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先进学会和优秀学会工作表彰活动中受到表彰,荣获优秀学会工作者称号。

二、坚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校史编写和研究工作水平

1、精心准备,认真办好二年一届的专题研讨会

1984年,国家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所有文革以前建立的高等学校,着手组织力量编写校史。全国高校系统开始校史编写工作。在编写过程中,各校之间需要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探讨编写中的共性问题。1988年9月,十几所高校商议,召开“高校校史研讨会”,得到了厦门大学的大力支持,在该校召开了第一届高校校史研讨会学会此后又分别在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西大学、重庆大学召开了六届全国高校校史研究专题研讨会。

每届研讨会都围绕校史编写和研究中所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先后研讨了50年代的院系调整、1958年的“教育大革命”、1961年的“高校十六条”、高校校史的史期划分、“文革”对高等教育的冲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校改革、校史编写工作今后走向等内容,每次会议都聚集了众多的高校校史工作同行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对推动校史研究的不断深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研讨会还曾经先后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教育史专家王炳照、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高教研究所所长谢仁业、厦门大学教授、高等教育史研究专家刘海峰与会作专题讲座。教育部、高教学会的领导也多次与会并作指导。
本届研讨会在湖南大学召开,得到了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视与大力支持,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参会人数创历届研讨会最高,共有33所高校的64位代表到会,收到交流论文27篇。

2、开展会员单位之间研究成果的交流

1999年,研究会在汇总前五届研讨会论文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论文集《学府史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多年来,我会各会员单位均编辑出版了大量研究成果,为了更好地宣传各会员单位的研究成果,研究会秘书处在简报和网站上对各校报送秘书处用作交流的著作、论文进行宣传和报道,受到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欢迎。

三、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与高教学会的优秀论文评选和课题研究

近年来,我会各会员单位在完成本校研究任务之外,还积极参与和承担高教学会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研究会会长王学珍先生和原秘书长王杰同志曾参与由高教学会组织编写的《中国高等教育史》。 2002年,研究会秘书处又组织会员单位申报中国高教学会课题,经中国高教学会组织专家论证,四项课题获得立项。其中清华大学叶宏开主持的“学校传统文化的凝聚内涵和发展”被列入高教学会一般资助项目,获资助2000元。上海交大李建强、陈泓主持的“做好网络条件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个案研究”、山东大学巴金文主持的“山东大学学生运动史”、焦作工学院谢东方主持的“21世纪初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三个课题也获准立项。

此外,在高教学会历次优秀论文评选中,我会都积极推荐上报会员单位的研究成果,先后有多篇论文荣获高教学会优秀论文成果奖。

四、认真办好学会简报和网站,使学会成为各会员单位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

建会以来,我会共编印简报12期,并在华东师范大学网站的校史档案网页上开设了高校校史研究会专栏,介绍会员单位的情况和研究成果。例如,近年来,天津南开大学和上海复旦大学的校史研究工作在学校领导的重视下,开展得有声有色,秘书处及时将两校的来稿在网上发布,供更多的会员单位学习与借鉴。此外秘书处还通过网页发布高教学会和本会的工作动态,使各会员单位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本届理事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今后,研究会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

在做好本届会议常务理事会换届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坚持按研究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积极稳妥地做好研究会的发展工作。拟在常务理事会内成立会员发展组,负责制定会员发展计划、对入会成员进行审定,提出是否同意入会意见,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加强学术机制的建设

认真筹备二年一届的学术研讨会,要把校史研究作为主要议题,进行学术上的切磋、辩驳和讨论,形成浓郁的学术研究风气,形成以递交高质量学术论文为参会首要条件的参会制度。

根据常务理事会推荐,经与南开大学协商,第九届全国高校校史研讨会将于2005年在天津南开大学召开。

三、不断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要在进一步发挥本会老一辈专家学者在校史研究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学校之间合作与交流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年轻学者参与研究会的研究活动,确保研究会工作的持续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全体会员单位多年来对研究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大家!


研究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一、总收入: 34807.34元
二、总支出: 4983.00元
    其中: 第七届研讨会期间专家讲课费及差旅费 2495.00元
          论文评审费 600.00元
            上海常务理事会会务补贴 1188.00元
          高教学会团体会费 600.00元
三、结余: 29924.34元

  (以上数据截止时间为2003年10月20日)
发表于 2004-12-15 22: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校史研讨会纪要
(2003年11月21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校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华东师范大学校史党史办公室
 

  一

第八届高等学校校史研讨会于2003年11月19日至21日在湖南大学召开。来自全国33所高校的64名从事高校校史研究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长张晋峰代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与会并对本届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张晋峰同志在讲话中回顾了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的现状。他希望我会各会员学校通过各自的校史研究,挖掘自身潜力,带动全国高校的校史研究,使校史研究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湖南省高校工委副书记时章明、中共湖南大学党委书记刘克利、党委副书记杨春如等领导出席了研讨会。刘克利同志代表学校领导致辞并作了题为"传承历史文明,与时俱进地做好高校校史研究工作"的专题讲话。

会议还邀请了全国教育史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刘海峰教授作《中国高校校史追溯的原则与标准》的主题报告。报告分析了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在校史、校庆时间追溯上存在的混乱现象,揭示出问题的复杂性,并对目前我国高校校史的确定和追溯高校校史起源的原则和标准作了翔实可靠的论述,得到与会代表的响应与认同。

本次研讨会得到了湖南大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精心筹备,为与会同志提供了一个具有浓郁学术氛围的交流平台。在三天的会期里,圆满完成了大会交流、分组讨论、参观岳麓书院和长沙市市容等活动。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收获不小,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1、两年来各校学术研究情况和今后研究方向;2、校史研究和编写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如:建校时间确定的原则与标准)。

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撰写相关论文。大会共收到来自18所高校的论文27篇。

湖南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等10所高校的代表围绕本次研讨会主题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各高校分别以编写专著、汇编资料、撰写论文、建立校史博物馆、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开展各自的校史研究工作,并取得可喜成果。南开大学制定了校史研究的五年计划,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提高校史研究水平、增强凝聚力等工作。北京大学对校史的体例与写法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校史应该兼科学性与可读性于一体。上海交通大学提出对解放以来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如何评价,对口述材料如何利用和鉴别等问题。这些问题、建议与尝试对各校的校史研究具有很大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大会交流由学会会长王学珍研究员主持。
 
  三

在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代表对各自的校史研究工作作了进一步的交流,并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学会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代表们建议:

1、 校史研究应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史为据。校史研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发挥档案史料的作用。

2、 校史研究要有长期的规划,要主动承担和选择研究课题,以办年会、办报刊、出版书籍、杂志等形式促进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并注意向教育部图书馆呈送研究成果。

3、要重视校史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加强校史资料的现代化管理,促进校史资料资源共享。

4、要进一步加强校史研究队伍建设,开展校史研究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5、要定期出版研讨会论文集,适时举办各校校史研究成果展。

6、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和高教学会的联系。组织力量主动参与确定高校建校时间的研究,对部分在建校时间上有争议的学校进行论证,消除因此带来的不良影响,提高校史学会的学术地位。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本次大会的专家报告形式,希望在今后的年会中继续保留。
 
  四

研讨会期间举行了常务理事会预备会议,讨论了理事会换届等工作,并作出如下决议:

1、建议由王学珍同志继续担任校史学会会长职务,增补南开大学副校长陈洪为校史学会副会长,秘书处仍设在华东师范大学;

2、建议增补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为常务理事单位;

3、建议第九届全国高校校史研讨会在南开大学召开。会议议题及具体日程由秘书处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后,与南开大学商定;

4、原则通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两校的入会申请,由秘书处负责审核办理相关手续;

5、从2004年起,团体会费增加100元,为500元人民币。

以上决议,已在会议期间提交大会讨论,全体会员单位一致同意通过。
 
  五

会议期间,秘书处向大会报告了学会近年来的工作和会费收支情况,并向荣获高等教育学会先进学会工作者称号的陈光复、龚向群同志颁发了奖励金。

全体代表对承担本次会议的湖南大学校领导、党办、校办、档案馆及所有为本次会议的召开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发表于 2004-12-15 22: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史研讨会论文目录
按单位、作者的拼音先后排序

序号  单  位  作  者  论        文  
1  北京大学 郭建荣 关于校史体例与写法的思考(提纲)
2  北京大学 王学珍、张万仓 我校校史展览中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意见
3  北京大学 杨琥 蔡元培出长北京大学的台前幕后(提纲)
4  重庆大学 张志芳 重庆大学建校初期办学理念的再认识
5
复旦大学 龚向群 复旦大学校史陈列馆总体方案(初稿)
6  复旦大学 钱益民 私立复旦大学研究(1913-1936)
7  河南大学 陈宁宁 校史研究要走创新之路
8  湖南大学 谢丰、邓洪波 岳麓书院的近代化
9  湖南大学 周民兴、李勇平 浅谈校史编写工作
10  华东师范大学 吴爱芬 简论刘佛年的教育思想与实践
11  华中师范大学 刘祖芬、张安明 档案印证百年学府
12  吉林大学 校史编委会 关于合校高校校史编研工作的几个问题
13  焦作工学院 可景儒 高校修志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4  焦作工学院 薛世孝 学校志的编纂与研究
15  南京大学 王运来 工作与研究
16  清华大学 冯茵、王向田 《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续卷篇目设置的探讨
17  清华大学 田芊、徐振明 谈谈校史研究室的工作
18  清华大学 王雯、徐振明 清华大学学习苏联教育经验开展教学改革的几个阶段
19  清华大学 王向田 历经八年寒暑,辛勤编写校志----《清华大学志》编写中的几点体会
20  上海中医药大学 吴佐忻、秦红 试论程门雪、黄文东精神
21  四川大学 陈光复、吴成兰 论合校后的校史工作
22  同济大学 皋古平 校志编写的几点体会
23  武汉大学 徐兴沛 夏坚白与当代中国之科学及高教事业----纪念夏坚白院士诞辰一百周年
24  厦门大学 连念、翁勇青 高校校史人物档案开发利用之探讨
25  厦门大学 连念、翁勇青 谈校史工作与高校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
26  云南大学 刘兴育 云大党史校史工作发展及特点
27  中山大学 黄义祥 富有革命光荣传统的国立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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