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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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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20: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舒一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6-4 20: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4 2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真的吗?反正不是我拿的,鄙视小偷
发表于 2007-6-4 21: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谈素质问题,很无语啊,学弟学妹的素质不是几个人就能代表了的
发表于 2007-6-4 23: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笑死偶了!成风被偷了!
发表于 2007-6-4 23: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小事,你应该高兴才是,更反映出世界的丰富多彩
发表于 2007-6-4 23: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我是你学长,呵呵。否则这一大棍下来。。。

PS:你那些逗号看得我头晕
发表于 2007-6-4 23: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作为学长、学姐!动不动就怨天尤人,是好榜样吗?
犯罪学认为,不仅犯罪人有罪,给犯罪人创造动机者也有责任的!
试想,一堆乱七八糟的书堆在那,又没人看着,是不是给别人创造犯罪动机啊??
不可否认,拿走别人的书不是君子所为。但楼主发牢骚,一秆子打一船人下水的做法也有问题的!
你能因为社会上有犯罪分子就说是社会制度不行??
学姐、学长。榜样需要你们留下来……
发表于 2007-6-4 23: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搂住这样说就很不对了
难道你就可以完全排除被你师兄或师姐拿走的可能吗?
不可以吧
难道你可以排除被你同级的人拿走的可能吗?
也不可以把
难道你可以排除被收破烂的阿姨拿走的可能吗
还是不可以

所以楼主发这样的帖子是不可以地

要向天下人谢罪

算了

请我吃一顿我就不讨伐你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7-6-5 00: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弱智帖,弱智楼猪。
舒一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6-5 01: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5 02: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狮心王于2007-06-04 23:59发表的 :
搂住这样说就很不对了
难道你就可以完全排除被你师兄或师姐拿走的可能吗?
不可以吧
难道你可以排除被你同级的人拿走的可能吗?
也不可以把
.......

还是学法学的人分析问题逻辑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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