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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花,你到底爱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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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5 22: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受阿三影响,5年后重温雪山飞狐与飞狐外传。结合金庸先生感情生活,感觉马春花此人物应是有所指。因之金大侠的厌恶,才给此人安上一个如此恶俗的名字。有否猛士可以解答?
发表于 2007-5-15 22: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聚少离多,金大侠的第一次婚姻未能躲过七年之痒

  1948年秋天,时任《大公报》国际电讯翻译的金庸与他的第一任妻子、出身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杜冶芬在上海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双方家长都对这桩看上去门当户对的婚事非常满意。然而,金庸却不安于那种富足而平庸的生活,心里始终无法舍弃做外交官的梦想。尽管因为当时特殊的历史情况,他屡屡受挫,却一直没有放弃个人奋斗,常年奔波于内地和香港之间。由于聚少离多,时间一长,他与杜的关系越来越冷淡,最终使杜爱上了别人。1953年,金庸在香港的一家报纸上发表声明,以杜不能生孩子为由,宣布与之离婚。

  对于这段婚姻,后来他曾不无沉痛地对自己的一位友人说了这样一段揪心的话:“你爱一个人,要一生一世爱她,但往往做不到。不是你不想做到,而是你根本没法做到。世事难料,当初再好的夫妻,日后说不定也会分手……”在经历了这番沉重打击之后,他突然领悟到自己在情感世界竟是如此贫穷,他非常渴望能寻觅到一位真正能和自己同甘共苦的爱人。
发表于 2007-5-15 22: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上夏梦,只可惜俏佳人早已名花有主

  1957年,33岁的金庸加盟新组建的香港长城电影制片公司。其时,金庸因其武侠小说创作已名满香江及整个东南亚,那他为什么肯到长城公司屈就一个小小的编剧呢?原来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完全是为了接近当年长城的“大公主”夏梦去的。据他的一位朋友说:他爱夏梦,如痴如醉,但苦于难以在生活中见到夏梦,这才想到了“加盟”这个绝招。他还开玩笑说:“当年唐伯虎爱上了一个豪门的丫环秋香,为了接近她,甚至不惜卖身为奴,自己比之唐伯虎则又有所不及了……”

  金庸到长城以后,为了博取夏梦的欢心,工作上极其卖力,短短三年,就先后创作了《绝代佳人》、《兰花花》、《有女怀春》、《不要离开我》、《三恋》、《小鸽子姑娘》和《午夜琴声》等电影剧本。后来,他又学习导演,不久便与胡小峰合作导演了影片《王老虎抢亲》。夏梦不仅出演了他的《绝代佳人》、《午夜琴声》和《有女怀春》中的女一号,还在《王老虎抢亲》中反串了一把明朝四才子之一的周文宾,演得那叫一个风流倜傥,好一副多情书生的模样。

  金庸在长城期间,由于与24岁的夏梦多有机会接触,更使其在情网中越陷越深。奈何,此时的夏梦却早已名花有主,故金庸对夏梦的爱,从始至终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但金庸却已没有办法“慧剑斩情丝”了,他已爱得欲罢不能。他与夏梦最使人难忘的一幕,当是这次在一间小咖啡馆里的幽会。这次幽会是金庸主动提出来的,而夏梦居然也就答应了。当时,他们两人坐在幽幽的烛光里,金庸趁着几分酒意,终于向夏梦坦白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夏梦听了极为感动,她说她也很敬重金庸的人品和才华,只可惜他的“爱使”迟来了一步,所以他的爱对于她来说,也只能是“恨不相逢未嫁时”了,她请求他原谅,最后又不无感动地说:“查先生,看来我们今生今世是难偿此愿的了,或许来生还有机会……”

  1959年,金庸带着无限的惆怅离开了长城影片公司,去创办他的《明报》。不久,夏梦曾有过一次长时间的国外旅行,《明报》不仅对夏梦的游踪予以了详细的报道,还特辟了一个名叫“夏梦游记”的专栏,一连十多天刊载夏梦所写的旅游小说。假如不是金庸依然深深地眷恋着夏梦,他又何苦如此?金庸对夏梦的“一往情深”、“藕断丝连”,还表现在他武侠小说创作中,细心的读者都不难看出,无论是《神雕侠侣》里的小龙女,还是《射雕英雄传》里的黄蓉、抑或是《天龙八部》里的王语嫣,她们的一颦一笑,都与夏梦极其相似。
  1976年,夏梦告别影坛,移民去了加拿大。这在当时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明报》却一连两天在头版头条位置上,用了很大的篇幅报道了夏梦去加拿大的情况。不仅如此,金庸还特地为此撰写了一篇社评──《夏梦的春梦》,向夏梦这个“善女人”祝福:“对于这许多年来,曾使她成名的电影圈,以及一页在影坛中奋斗的历史,夏梦定会有无限的依恋低徊,可是,她终于走了。这其中自然会有许多原因,在我们的想象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气更加新鲜,能使她过着更恬静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业高峰之际,毅然抛弃一切,还于幽谷,遗世独立,正是‘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发表于 2007-5-15 22: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痛失爱子,金大侠第二次婚姻触礁

  金庸的第二任夫人名叫朱露茜,她毕业于香港大学,外表典雅而秀丽,而且意志坚强,是一个敢打敢拼、风风火火的事业型女性。1959年,金庸创办《明报》时,朱露茜是唯一的女记者,工作紧张而又艰苦。开始时,《明报》销量不尽如人意,甚至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且他们的四个孩子相继出世,处境更为艰难,有时不得不靠典当物品来维持生活。那时,因为经常熬夜,工作时需要提神,他们就买一杯咖啡,两人一起喝。日子虽然过得很艰苦,但金庸却常常感到自己很幸福,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知心爱人。

  直至1970年,金庸已写完了14部长、短篇武侠小说,《明报》也已发展成香港的一家大报。然而,生活的好转以及事业的逐渐壮大,却使他们的婚姻出现了问题:金庸是一个个性极强的人,外柔内刚,不会轻易改变,而朱露茜也是一个个性极强的人,在困难的日子里,两人尚能形成一种合力,即使偶有龃龉,也会很快消解,而一旦渡过难关,外在的压力小了,两人之间的矛盾便再也无法掩盖了,两人经常是以“刚”对“刚”,于是,婚姻的裂痕也越来越大。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令金庸与朱露茜悲痛万分之事:他们的长子查传侠自杀了!他们的这个孩子11岁时,就已开始发表文章,后来去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但由于家庭的不和,查传侠对人生充满了种种悲观的想法。1976年10月,年仅19岁的他因与女友吵架,一时想不开,便自杀了。金庸和朱露茜都无法接受这一悲剧,都觉得对方应为孩子的死负责,两人之间的隔阂已发展到了无从化解的地步。

  这一次离婚是金庸先提出来的,朱开始不同意,硬说是因金庸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才导致他们之间的不和。但金庸决心已下,非离不可,朱亦觉得再拖下去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就答应了,但她同时又提出两个条件:一是金庸必须付给她一大笔补偿费;二是不管三个孩子跟谁,金庸再婚后,都不能再有孩子。另外她还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欺诈行为,她将再度起诉。面对这些苛刻的条件,金庸全部都答应了下来,因为他只求尽快解脱。
发表于 2007-5-15 22: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卧酒吧,金大侠与年轻女招待成为忘年交

  其实朱露茜说金庸在外面又有了别的女人,倒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当时,他们两人正打得不可开交,一天晚上,金庸失魂落魄地来到一家酒吧独自喝闷酒,引起了一名女侍应生的注意。她叫林乐怡,在这家酒吧做兼职女招待,她觉得眼前这个失意的男人似乎很面熟,再一看,竟是大名鼎鼎的武侠小说家金庸。午夜时分,金庸完全醉了,竟伏在餐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林乐怡吓了一跳,忙将金大作家酩酊大醉在店里的情况报告给了女老板。女老板也束手无策,当时,酒吧里只有三个女侍应生,大家又都不知道怎样与金庸的家人联系,可她们又不能狠心将醉酒的大作家推出门外。女老板只好吩咐林乐怡和另外两个女侍应生将金庸搀扶到里间的一张空床上,并让林乐怡再多守一会儿,待他醒来后,问明住址,用车送他回家。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金庸醒来,忽见旁边坐着一位身材修长的年轻姑娘,正笑吟吟地望着自己。他赶紧坐起身来问道:“你是……”林乐怡见他醒了,便给他拿来一杯茶水,并关切地对他说道:“金庸先生,您好些了吗?我是这里的女招待,刚才您在我们店里喝醉了。我很喜欢读您的小说,不过以后,您可真要少喝一点了,我们都还等着读您下一部作品呢!”人在失意的时候,能够听到这么温存的话语,实在太令人感动了。他忽然发现这个年轻女孩儿身上有着一种值得信赖的品格。于是,他便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的痛苦和烦恼都倾诉给了她。从此,这两个相差29岁的人成了忘年交。

  有过这一次经历以后,金庸只要一有空闲,就会来到这家酒吧,看望林乐怡。店内客人不多时,林乐怡便会坐到他的桌前,和他一起聊天。可是那天金庸正在酒吧里与林聊得火热,朱露茜竟意外地闯了进来,不由分说便大骂了林一顿,气得金庸心脏病当场发作,差点儿休克过去。朱却像没看到一样,出完气便扬长而去。倒是又羞又气的林乐怡强忍住内心的羞辱,给金庸叫来了医生。这使金庸心里对这个心地善良、宽容大度的姑娘充满了感激。然而,几天以后,当金庸再去酒吧时,却见不到林乐怡了。女老板说,林乐怡对那天发生的事非常不安,为了不影响金庸夫妻的关系和酒吧的声誉,她毅然辞了职。听到这些,金庸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林乐怡,他百感交集、怅然若失地离开了酒吧。
发表于 2007-5-15 22: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波三折,金大侠三入“围城”

  在结束了与朱痛苦的婚姻后,他觉得自己写了那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却未能经营好自己的婚姻,真是一种悲哀。在此后的一段日子里,他常常会想到林乐怡,总觉得自己对她的失去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多少给她一些补偿。在费了一番周折之后,他终于找到了她。但林在得知了他的来意后,却表示自己根本不需要他补偿什么,她说:“我很敬重您,衷心希望您幸福。您可千万别再为我的事烦心了。工作丢了可以再找,这又算件什么事呢?”金庸听罢,心里更加充满无言的感动。

  金庸的朋友们终于知道了他有一个红颜知己,他们都惦记着金庸今后的生活,就想方没法把他和林乐怡往一起撮合。金庸虽然也挺喜欢林乐怡的,可一想到自己的岁数,就泄了气。但朋友们却一再鼓励他无需把年龄的差距看得太重。金庸终于鼓起勇气向林乐怡表白了自己的感情。开始时,林不同意,问她为什么,她也不说,其实她内心已对饱受感情创伤的金庸产生一种复杂的情愫,她爱慕他的才华,亦很想照顾好他的后半生,可金庸毕竟是个大名人,她所担心的不是别的,正是世俗的流言蜚语。

  就在此时,金庸病倒了,他的儿女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能随时守护在他的身边,林乐怡觉得自己不能袖手旁观,于是就主动前去照顾金庸。金庸的病很快就痊愈了,林乐怡又要走了,但就在她将要离去的那一刻,金庸情不自禁地拉住了她的手,大声地问道:“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林乐怡的脸红了,慌忙说:“不,我是怕……我再考虑一下吧。”然后,她慌乱地离去了。

  两天后,林乐怡告诉金庸,她决定一辈子和他生活在一起,可是此时的金庸却又犹豫了,他想起离婚时,朱提出的条件。但林乐怡早已知道此事,她没有流露出半点儿不快,而是温柔地对他说:“这也好,今后我正好可以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照顾你。”不久,他们便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婚后,林乐怡果然把金庸照顾得无微不至。1995年春的一天,金庸在家中突发心脏病,当时,林乐怡急得直哭,赶紧送他进医院抢救。院方作了很大的努力,终使金庸转危为安。在最危险的几天里,林乐怡一连50多个小时不曾合眼,寸步不离地守在病床边。还有一次,医生说金庸的肾功能出现了衰竭,可能需要肾移植,林乐怡当即表示,她愿意献给丈夫一个肾。尽管后来不必做此手术金庸的病就好转了,但金庸心里对妻子的一片深情仍是非常感动。
发表于 2007-5-15 22: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意思啊
发表于 2007-5-15 23: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是什么东东。。
估计是在查户口。。。
我还是看我的“拳皇-格斗之王”去
比较现实。。。。
发表于 2007-5-16 13: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差29岁。。。。。这个乐怡真是敢啊
9岁都要想想
发表于 2007-5-16 13: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叶落海☆于2007-05-16 13:15发表的 :
相差29岁。。。。。这个乐怡真是敢啊
9岁都要想想
没看见还有更敢的啊……

翁帆……
发表于 2007-5-16 13: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非他写的程灵素就是影射他本人??
胡匪是夏梦??
发表于 2007-5-16 14: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名字怎么这么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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