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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弄墨] 史上最搞笑的三国<<那多三国事件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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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 01: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吐血推荐,保证值得一看.
书已经出来很久了,有米米的可以买来看看.
下面慢慢帖来.
)))))))))))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 01: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多三国事件薄

                     
                                         作者:那 多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 01: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枣大汉关云长------------------------------------------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 11: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忌英才张翼德---------------------------------------


  三国时代,风起云涌,大家知道,混乱的社会总是容易出人才的。这种人才,放在治世,通常被称作怪人,可在乱世,可就了不得了。不过就算是在这个怪人一个接一个冒出来的时代,张飞也可算是个中翘楚。
  张飞,字翼德,其个人成长经历之离奇,足可让现代生物学家作为一门研究的课题。
  其实,张飞的怪,也是有其科学依据的,就是从进化论,从人体工程学,从人脑构造等方面看,也有据可循。不过那么多原来只是理论,无从实验起的推断,竟同时在张飞一人身上得到了验证……实在是……只能说他走了八辈子的狗屎运。
  要知道,张飞曾经是个很有前途的儿童。当他刚刚出生时,按照惯例,别人端上来一个大盘子,里面放了一堆东西。有佛珠、笔、小刀、火石、绢书等等。据说这种测试很灵的,小孩子如果抓起什么东西,今后的一生就会与该物有关。
那回给小飞飞端来的盘子属于分类很详细的那种,一般的物品外,居然还有菜刀,肉,青菜,香蕉,等等,也就是说,如果小飞飞以后是个农民,这个盘子还能测出他是个菜农还是果农。
  张飞无与伦比的职慧天赋,就在此时于众目睽睽之下表现了出来。
  只见他用胖乎乎的小手,抓起了一枝笔。
  大家松了口气,看来这小家伙将来是个读书人,很好,有出息。
  可是张飞才刚刚开始,他用那枝笔往猪肉上插插插。
  大家奇怪,难道说,他以后是个爱吃肉的读书人……呃,还是个爱读书的养猪专业户?
  张飞插了半天,看插不进去,又双手拿起菜刀,一顿乱砍,那肉就变成几块。
  大家的看法又变了,看来这小子是个爱读书的屠夫。
  张飞迅速用小刀在肉上戳出小洞,再把笔插进去,成了一个肉串。然后他的小眼睛往周围一扫,看见所有人的嘴都张成O型,特别是他的父母,眼中仿佛正迸出无数金星。
  小飞飞把大家的表情视作一种鼓励,于是他就继续了下去,把青菜黄瓜等也一并串到了那枝奇长无比的笔上。小手抓住火石死命一砸,绢书就着了,猪肉串烤啊烤,眼看火快没了,又把念珠扔了进去,没一会儿,现场就飘扬着一股焦肉味。 
  吃完肉串,小飞飞把嘴一擦,又把香蕉当成饭后水果吃了。这时,盘子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对,准确地说,盘子也没剩下多少了,刚才火太旺,把盘子一快儿烧着了。
  当张飞用自豪的眼神看着周围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时,却发现大家都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然后不知是谁叫了一声:“妖怪啊。”转眼大家四散奔逃。
  一个过分早熟的天才就这样被遗弃了。其实严格说来,小张飞只不过坚持着一种充分利用每一样可利用的东西的原则,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罢了,人类就是这样不断进步的。只不过,张飞这种能力的产生未免也太早了一点。
  张飞的事迹被传开后,一个老头赶了过来,把张飞领走,使他免于被家庭弃于野外的下场。不过话说回来,以他的自理能力,弃于野外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的。
  那老头可了不得,有名号唤作“摘星居士”,知天文晓地理,一身功夫天下罕逢敌手,端的是文武全才。张飞在他的调教下真是举一反十,其天赋全面发挥出来,只三个月就把诗经倒背如流,还能自己偶尔来首歪诗,居然也像模像样,至于武功,虽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其进境也令老头目瞪口呆。
  然后,老头就作出了一个影响张飞一辈子命运的决定。这一年,张飞五岁,老头把一只白猿留给他,自己出山去旅游了。
  要知道,一个人武功到了一定的境界,身体的很多功能都不会很快老化,甚至会返老还童。老头子也是这样,他小时候就有一个梦想,就是到丽春院去住一个月。那时候他穷,没机会,现在有了积蓄,打算把小时候的梦想发扬光大,要到全国各大城市去旅游--游那里的丽冬院啦丽夏院啦丽秋院。
  有人要说了,这么个老头能有多少钱,那里可是一夜千金啊。不过一个人为了理想是会吃很多苦的,比方说拉下老脸去做几回侠盗等等。
  那一回老头就打算开始旅游了,结果刚出山就捡了个张飞,然后一拖拖了四年。纵然他有高深内功,这四年憋下来也到了极限,七十几岁一个人,有条件去实现他儿时的梦想还因为对社会的责任心忍了四年,可怜哪。
  总之,这一年的春天,老头再也无法忍受了,他就和言悦色地对张飞说:“阿飞哪,师父要去见一些阿姨,做一些很重要的事,要离开一会儿,小白会陪你的,乖哦,别烧小白的毛哦……”
  小白是一只白猿,已近乎通灵,一切家务事都能干,是个贤内助。它还有个本事,跑起来特别快,在山里更是纵跃如飞,连老头都很难赶上它,所以就算有事,它背着张飞也笃定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可是……
  一年以后,当老头红光满面,活蹦乱跳哼着小曲儿回到山洞前的时候,就像头上挨了一棒子,呆在那里动不了。
  很明显,这个山洞至少已经有半年多没住人了。 
  老头急了,气运丹田,作狮子吼:“张飞,小白!”
  哗啦啦,惊起一群乌鸦。
  老头有一种直觉,张飞应该还在这附近。人倔起来真是什么事件都干得出来。接下来的三天里,方圆几百里的生灵就再没睡上安稳觉,就拿山里那只老虎来说,每次想睡觉的时候都会被一声大吼吵醒“张飞,小白!”气得它想杀人,可是能发出那么大声音的一定不是好欺负的。对面林子里的大灰熊也知道这个道理,可它实在受不了,奋起去找发声那主的麻烦,结果被老头一口痰吐在腿上,一拐一拐逃回来。
  老头的音波地毯式搜寻大法在第三天终于有了结果,地点是在离山洞一百三十里远的另一处山头上。当阔别一年的小飞飞和小白重新出现在老头的面前时,业已声嘶力竭的老头差点没晕过去。
  准确说来,老头这时看见的是一只长着张飞脸的小猿。
  张飞这一年来的成长,是很多姿多彩的,这种生活源自小白它老公的出现。
  就在老头走后没几天,小白它老公--小黑就在小白的生活中出现了,虽然小白过了多年清心寡欲的生活,那只能说明她还没有碰上生命中的另一半。在冥冥中月下老人的指挥下,两头一见钟情的猿迸发出爱情的火花,并很快成燎原之势,一发而不可收。
  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小白跟了老头这么多年,这点起码的道理还是懂的。所以,小白就嫁到山那边去了。只是小白还记得老头交给她的任务--照顾好张飞。所以,小飞飞就当作嫁妆一并嫁到山那边去了。
  小黑家是贫下中农苦出身,什么都得自己干,住的山洞也小得很,还常常有黑熊白熊来串门。适者生存,此乃是进化的不二法则,小白自然是没什么问题,山里面没几个家伙是它的对手,张飞就不一样了。原先小白会罩着他,可现在人家小白新婚燕尔,张飞在她生命中的地位一下子就降了下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女人结婚前和结婚后就是不一样,母猿看来也是如此。
  所以,张飞常常要靠自己对付一两只狼啦三四只老虎啦五六只黑熊白熊啦。好在我们的张飞是三国时代著名的天才儿童,特别是这个年纪,他大脑中的神经元联接正处于最后阶段,最容易被外部环境所影响,所以,在他神经元联接的最后时刻,大脑迅速跟据外界环境,对其行为习惯和身体发育作出了一系列调整。
说到这里,有必要给读者上一下生物课。所谓神经元联接,就是指神经元之间的联接……呃,这好像是废话,那这样说吧:一个婴儿刚刚出生时,其大脑神经元的数量远超成人,但这不代表他比成人聪明,神经元要能过相互联接才能工作,所以出生后的一段时间内,神经元会根据婴儿所接触到的东西、所处环境进行联接,用不到的神经元会死去。所以婴儿出生一到两岁时,有极强的学习力,并且会影响其后的一生,而许多天份从此时就注定了。
  可是,张飞那时五岁了呀。一句话,这是天才儿童,否则怎么叫生物学上的奇迹呢?总之,张飞五岁那年,神经元联接才最后定型,而这关乎其今后一生的重要时刻,张飞是在两只猿和一大堆狼虎熊中度过的。
在无数次历险之后,小张飞已经开始朝着山林之王的宝座迈进了。五十米外他就能闻到熊的气味,三十米外他就能听见老虎的脚步,而他的力气虽然还不至于能杀熊降虎,但就算是熊,挨了他一记小拳头也绝对呲牙裂嘴,因为张飞打的绝对是身上最痛的地方。
所以后来寻常的熊啊虎啊的已经不敢随便去找张飞的麻烦,那张飞纵跃如飞,忽前忽后的,怎么也逮不住,身上倒挨了不少拳头,痛极。而张飞打累了,就摆摆手,意思下次再见,然后一溜烟跑了。
  等到没什么东西再敢找张飞麻烦的时候,张飞就觉得很无聊,很没有挑战。所以……有一天,一只老虎饿了,然后它就闻到一只兔子的味道,观察左右,认定张飞不在附近,一声虎吼朝气味源扑去,就见草丛后一身兔子毛兔子血兔子屎的张飞冲它笑。半小时后这只老虎带着满身包一拐一拐逃回去,把眼见为实这个道理传达给了它的同伴们。
  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张飞终于激起了群忿。为了能够像从前那样快乐地生活,所有的食肉兽联合起来,足足有几百号,黑压压的一片,进行联合大扫荡,非得把张飞干掉不可。
  张飞也真能耐,连着逃过好几回,但事不过三,终于给包围了(这时小白和小黑正在洞内行那夫妻之事也)。
  张飞说:“你们不要逼我,再过来我要出绝招了。”
  当然没有谁会理它,大伙唱着三光进行曲--剥光吃光拉光,狞笑着缩小包围圈。
  张飞长叹一声,终于祭出其终极进化武器。
  只见他一把扯下裤子,弯下腰,把屁股撅起半天高,扭来扭去扭来扭去。
  一些有羞耻心的母老虎母狼母熊不禁把头转了过去。
  一只色情母狐狸当即就哈哈大笑,意思很明显:“这就是你的终极武器?”当即笑背过气去。
  一条大蟒游出来,冲着那扭来扭去的屁股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咬,异变陡生。
一股青气从张飞屁股里冒了出来,升向天空,那大蟒首当其冲,立刻掉到地上,弹了两下,再也不动。
  以张飞为中心,一股恶臭迅速扩散,半里之内,再无可以站着的生物,就连花花草草也被臭死了一大片。
  没有人知道张飞小小的身体为何会酝酿出如此……可是事实胜于雄辩。
  是役,得以生还的只有离主战场较远的十几只大型动物和对恶臭比较有抵抗力的狐狸黄鼠狼等族,死难者无数。就算是那些侥幸得以生还者,也有一个星期吃不下东西,其中又有一半死于饥饿。
  而此刻,张飞的臭屁功无论是质还是量还是运作方式,都与日后驰骋沙场时有一段遥不可及的距离。
  老头看到的张飞,是进化完毕的张飞。嘴里咬着半只土鸡——当然是生的,由于前后头发都那么长,不是在吃东西还分不出正面反面。上身光光,小胸脯上居然已经长出胸毛,黑黑一片。张飞看到老头又回来了,像见到亲人一样,太高兴了,两只手在胸口噼噼叭叭乱捶,每一个毛孔都在欢呼,情不自禁放了个欢迎屁出来。
  “嗖嗖”两声小白小黑就溜了,老头不明所以,鼻中已经闻到异味。老头本就劳累过度,此刻又深受打击,再经张飞无敌神屁一薰,当场直挺挺倒下去。
好在老头内功深厚,三天后悠悠醒转,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却已经无能为力。
  此后时光匆匆,张飞武功日进,诗词文赋等终是无法寸进,而有些习惯,也再改不掉。本来一个文武双修的奇才,就这样毁了,所谓天地造化,造物弄人,不过如此。
  张飞十六岁那年,老头第五次下山,去了就再没回来,估计是成了风流鬼了,内功再深厚,毕竟年纪到了,架不住这样折腾。老头自己也知道,所以那一次走,临行喝了两杯酒。风萧萧兮易水寒,状士一去兮不复还。
  后来张飞就下了山,在山脚下开了个肉铺,卖肉为生。
  张飞什么肉都卖,原料都是山里来的,什么时候存货没了,张飞就进山,站在空旷开阔处,运气放屁。这时张飞放屁已不用脱裤子,他穿的是开裆裤,以后张飞行军打仗,穿的都是特制开裆裤,所谓特制,就是指在对应某个部位的地方剪一个圆洞而已。这时张飞放的已经不是青气了,而是一个青色小球,忽忽悠悠忽忽悠悠飞到一处生物密集之处,再爆散开来。如果说张飞初次使出神屁功的时候是原子弹,那现在就是中子弹,范围小,效力集中,准确性高。
  虽然张飞卖的肉都是来自被他神屁薰死的动物,但说也奇怪,这些肉本身并不臭,反倒有一种别样的怪味,让人吃了还想吃,特别容易上瘾。所以,张飞肉铺的生意就越来越好。
  这一天,张飞给涿县的一个订户去送肉,那是一个新开发的市场,所以张飞决定亲自跑一次。
  远远地,就看见了一座红通通的小山。一个路人给张飞指路说:翻过了这座红枣山,涿县就不远了。
  张飞哦了一声就迈开大步向前走去,却没看见那人幸灾乐祸的神情。人就是这样,自己遭了殃也盼着别人遭殃。
由此,三国时代最著名的一次结义,拉开了序幕。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 11: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关张桃园结义携手共逐鹿------------------------------------


  独轮车“吱吱吱”的,两边的枣树越来越多,红红的肉在车上一抖一抖,树林里一个人的鼻子一抽一抽,心里盘算着,下个月的伙食有着落了。
  张飞走啊走啊走,看到前面山坡上坐着一个大汉,身上衣服破破烂烂,头上还插着一枝草标,上书三个大字:三斤肉。
  张飞一愣,心想,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插标卖身?只卖三斤肉?
  张飞把独轮车放下,走上前去问:“你这大汉,何事在此哭哭啼啼?”
  关羽心说我靠,谁哭哭啼啼了。为了大计,现在只能忍下一口气,悲声道:“这位大叔,我上有八十岁的老娘,竟然得了一种名为‘吃肉综合症’的怪病,天天嚷着要吃肉,三天吃不到肉就绝食,可怜家徒四壁,分文皆无,该卖的全都卖了,现在只有卖我了。唉,我在这里已经坐了两天两夜,都没碰上一个有善心的买家,眼看三天之期又要到了,老娘又要绝食了,再卖不掉,只好回家切自己的上好臀肉给老娘了,呜呼呀。”
  孝子,孝子啊。张飞感动得眼泪鼻涕一塌胡涂,一指那车肉,道:“全拿去吧,快送给你老娘,然后再来找我,我封你当我的第一金牌运肉工。”说完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急奔而去。
  关羽在后面大叫:“恩公,恩公。”张飞已经不见了。
  关羽跳脚大骂:“你个蠢货,那么快就搞定了,脑子跟猪头一样,那我后面的计划不是白准备了,靠。”
  却说那张飞,一路流泪飞奔,直奔出红枣山,在山外一个路边茶馆上一屁股坐了下来,犹自抹泪不止。
  那茶馆的老板看张飞这副模样,叹了口气道:“又是一个。”
  张飞抬起头,说:“什么又是一个?”
  老板道:“又一个被那红枣大汉关羽骗的人。”
  张飞跳起来:“你……你……你……说……说……什……么?”
  老板于是这样那样地说了一通。
  许久。
  一声震天的惨号声响彻云霄:“天哪,可怜我在山中长大,天性纯良,竟被那厮骗了。”
  远方山中一只老虎,隐约听见风中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好像说的是他天性纯良,顿时倒在地上嚎淘大哭,呜咽着说:“骗子,骗子。”
  张飞正在歇斯底里,牙磨得“滋滋”响打算冲回去报仇,肩上却忽地被人一拍,耳边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这位大哥,从背影看相貌堂堂,何故如此啊?”
  张飞心神一震,心想凭自己的能耐,居然有人站在身后都不知道,虽说刚才自己心神不宁,但此人的轻功也是非同小可。
  张飞肩膀微微一沉,把那搭上来的手卸了,回头看,却见一人慈眉善目,满脸的笑容,两只大耳垂晃啊晃,甚是可爱。
  那人正是刘备,他脸上挂着笑容,心中却讶异非常,这大汉肩膀轻轻一抖,就把自己的手卸下,只这一下,就可知其艺业非凡,更增结交之意。
  刘备道:“兄玉树临风,光辉照人,果是奇男子,却不知何事焦急,可有兄弟我帮得上的吗?”
  张飞心中一甜,恨不得现在有面大镜子可以照照自己玉树临风,光辉照人的形象,终于今天有人发现了自己的非凡之处。可是之前那么多年怎么就连自己也没发现呢。张飞呵呵一笑,心下的不快少了大半,对刘备印象非常之好。
  真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自打刘备一出现,这茶馆里就人人自危,等到刘备坐下来的时候,周围已经没有其它茶客。
  那老板面如土鸡,正蹑手蹑脚打算开溜,被刘备叫住:“老板啊,怎么要走啊,是不是……”
  老板冷汗一阵阵冒出来,不等刘备说完,道:“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您,您……”
  刘备说:“我是来喝茶的,我已经转业了。”
  老板脸上一阵狂喜,脱口而出:“这顿我请了。”
  刘备又说:“现在我改行卖裤子,长裤短裤内裤花边裤都卖。”
  老板一屁股坐在地下,精神受创严重,看来一时半会儿是缓不过来了。
  刘备冲张飞笑笑:“和他开开玩笑,就成这样了。弟刘备,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二人于是互通姓名,张飞咬着牙跺着脚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
  刘备沉吟道:“这关羽我也是早有耳闻,一直想会一会,今天正是个机会,你在这里且坐一会儿,我进山去逛一圈。”
  张飞说:“你可要小心。”
  刘备点头去了。
  后面老板和几个人切切私语:“这里可是彗星撞地球,大事件啊,我买刘备。”
  “我买关羽。”
  “还是刘备毒,我买刘备双份。”
  刘备背着手踱进山去,四周静悄悄。
  那个关羽在哪里呢,虽说这是个小山头,可是要把一条地头蛇找出来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过刘备似乎并不太在意这个难题,只见他东逛逛西溜溜,丝毫没有找关羽的意思。刘备走着走着,心情大畅,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这么个小地方,居然也别有一番情趣,清风枣林奇石,人生至此,怎可不高歌相和。”
  所以说高人就是高人,无论在何时何地,就算是对着一坨屎,都能体会到人生的乐趣,更何况是在枣林子里呢?
  不过,后来诸葛孔明偷偷说过一句话:“有种人如果想要亮亮嗓子唱歌,是可以找到千百种高尚的理由,这是典型的纸老虎,不要被他吓住,其实他就是想唱歌而已。这世上的很多事,都是这么简单,只不过在简单的事实外,往往遮了层层面纱。”
  刘备耳尖,偷听到了,呵呵大笑,说:“高,军师就是高,玄德得此军师,夫复何求,我对你的敬佩之情如滔滔江水,待我高歌一曲,只有那美妙的音符,才能表我心情之万一。”
  后话暂且不提,反正此时,刘备就扯开嗓子唱了起来。刘备唱歌是很用心的,全情投入。那歌是这样的:我有一只小鸭子,依呀依呀哟,小鸭子呀小鸭子,依呀依呀哟(后面忘词)……小鸭子呀……依呀依呀哟……
  刘备义无反顾的一路唱了下去,越唱越是嘹亮,虽然歌词很简单(当然简单了,因为只记得两句嘛),但刘备却唱得一波三折,并且用上了他叫卖时的独门技巧。一时间,只见周围红枣纷纷掉了下来,许多蚯蚓从地下钻上来,扭来扭去,天牛啊知了啊掉了一地。
  关羽忽然从山里冲了出来,两只手乱扯自己的胡须:“大……大哥……求求你,别唱了。”
  刘备止住歌声,笑咪咪对关羽说:“这位先生,有什么事吗?”
  关羽喘了口气,说:“你的歌、你的歌……”关羽一时间竟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刘备的歌声--如果那能称为歌声的话。
  刘备惭愧地笑了笑,说:“刚才不小心练了练嗓子,其实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如果你喜欢的话,我现在正式给你来一段。嘿,不是我自夸,我唱起歌来,那可绝对是沉鱼落雁,一点都不跟你瞎吹。”
  “沉鱼落雁!”关羽都快哭出来了,这哪里止沉鱼落雁,简直是毙狮裂虎啊,要是刚才还只算练嗓的话,真唱起来,自己幼小的心灵一定会受伤的。
  “这位大哥,您这沉鱼落雁的歌声在这里唱起来,可实在是太浪费了,我看,您还是到城里去,让大家都欣赏欣赏,别、别在这里唱了。”虽然关羽心里已经快抓狂了,但说话的时候依然拐了个圈。
  刘备是个直性子(?),呵呵大笑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我这个人哪,不太喜欢在人前显能耐,人一多我就烦,还是在这里,清静,唱唱歌,正好配这里的清风红枣。”
  “我呸呸呸呸呸,”关羽实在憋不住了,唾沫星子乱飞:“靠,我告诉你,再敢亮嗓子,老子一把把你扔到山沟沟里去。”
  刘备眨巴眨巴眼睛,说:“你这人怎么这么粗鲁啊,我最不欣赏粗鲁的男人了,我本来已经决定把这里当作半夜练嗓子的场所了,要是你不乐意的话,我们就来比一比,看看谁厉害。”
  关羽一阵脸红,好在他脸红没人看得出来,心里想怎么刚才自己这么失水准,当下好声好气道:“比什么?”
  刘备说:“比下棋。”
  “哈哈哈,下棋我最在行了,饶你一个炮都不在话下。”
  刘备笑了:“不比象棋。”
  关羽一愣:“那比什么棋。”
  刘备拿了根树枝,在地上横十道竖十道,瞬间画好一个大棋盘。
  关羽心中一懔,刘备画棋盘时身法如电,自己几乎看不清他的身影,此人绝非等闲,此番是有备而来。一念及此,关羽精神大振,看来这是个好敌手。
  刘备说:“有一种棋叫作围棋,两人各执黑白棋,每次落一子,一方棋子被四面围住,即被吃去,下到无可再下,那一方的地盘大胜。”
  关羽心念急转,顿时明白这种棋变化万千,只在心里模拟了五六步棋,已经繁复到无可计算,一局棋,竟隐约有包容天下的气势,较之象棋之道更为深奥。
关羽虽然明知自己初学,下起来极为不利,却仍无法抵挡住这围棋的诱惑,当下道:“好,围棋就围棋。”
  刘备摆摆手:“跟你说说而已,我又没说要下围棋。”
  关羽平日自恃养气功夫了得,此刻也不由得跳起来骂娘。
  刘备道:“别急别急,咱们比的棋,和这围棋也有些关系,名叫作五子棋。”
  刘备又把五子棋的规则说了一遍,关羽二话不说,找来一黑一白两块大石,独门红通通神功到处,两块石头碎成几百块拇指大小的棋子。
  先是刘备执黑先走,结果白子怎么堵也堵不住黑子,不是冲四嵌三就是双嵌四,关羽上来就连输三局。
  关羽觉得不行,先手优势太大。刘备就让关羽执黑,结果黑棋走一步白棋就堵一步,两个子连起来就给堵了一边,堵得关羽胸闷无比,而白子堵着堵着自己就连了起来。
  又连输五局之后,关羽袍袖一拂,把剩下的棋子扫飞,气呼呼道:“不公平。”
  刘备问:“如何不公平。”
  关羽说:“你在这五子棋上不知花了多少工夫,我一个新手,如何能和你比。”
  刘备微笑:“也好,那我们就下你擅长的象棋。”
  关羽鼻子重重哼了一声,道:“这回怎么都不会输你。”
  刘备却道:“可是在这里下,却无法尽兴。”
  关羽奇道:“那你要到哪里去下?”
  刘备依然微笑,眼神却严肃起来,一字一句道:“乱世为棋盘,利器为炮,精兵为马,良将为车,以二十年下一局棋,兄意下如何?”
  关羽的眼睛亮了起来,此时夕阳西下,夜幕已临,刘备的眼睛也闪亮如夜星。
  “好。”
  再说那张飞,在山外坐了几个时辰,眼看着天黑下来,实在坐不住了,大步冲进山里来。
  没走几步,张飞那野兽般灵异的鼻子就闻到一股香香的味道。
  “这,难道是……”张飞纵跃如飞,很快就找到了源头。果然,那味道是烤肉的肉香。
  只见刘备和关羽在一堆篝火边坐着,火光照耀下,两人满嘴油光,那火上烤的,正是先前被关羽骗去的肉。
  刘备打了个饱嗝,道:“我说张兄弟啊,你怎么才来啊,来,坐下吃肉。”
“肉啊肉啊,我的好多肉啊。”张飞“哇呀呀”叫起来:“刘备你个鸟蛋,这是什么意思?”
  关羽手捋长须,长须被油手摸得亮晶晶:“我和刘备打算结伴闯天下,这点肉是为饯行。”
  张飞愣了愣,脸上露出神往之色,随即又道:“我管你们去闯天下,肉啊肉啊,快还我的肉啊。”
  刘备笑咪咪对张飞说:“你觉得什么肉最好吃。”
  “废话,当然是俺老张牌的肉最好吃。”
  “你吃过鹿肉吗?”
  “当然吃过,俺还吃过虎肉熊肉狐狸肉黄鼠狼肉松鼠肉田鸡肉狼肉,俺什么肉没吃过。”
  “可是,有一种鹿的肉,你肯定没吃过。”
  “咦,鹿还分很多种吗。”
  刘备笑得像贼一样,可惜张飞没看清楚。
  “当然了,这种鹿肉啊,味道好得啧啧啧,连神仙吃了都不肯放呢。”
  “巴达”,可怜张飞饿到现在,听见有这么美味的鹿肉,斗大的唾沫珠子砸在地上。
  “真,真有这么好吃的东东?”
  “那当然,故老相传,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你知道么?”
  “知道。”
  刘备的脸色明显变了一变。
  “就是说秦朝把鹿丢了,普天下所有人都去追。”
  “叭叽”,关羽一个没坐稳,仰天向后倒去,旋即又像不倒翁一样坐起来,嘿嘿笑了两声,说:“你们接着聊,接着聊。”
  张飞前面那句话刚说完,斗然间像顿悟了一般,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难道说,天下共逐之是因为,哎呀,我真是太笨了,到现在才明白这道理,可是,过去了那么长的时候,那只鹿不早死了。”
  刘备连连摆手,道:“这不是一般的鹿,这是神鹿,不会死的,肉割了还会长出来,我们这就准备去逐鹿天下。”
  “我也要去,我也要去,我要吃好多好多肉。”
  “好啊,逮到的时候,让你先吃两条腿。”
  “四条,你们吃第二批。”
  “成交。”
  第二天,刘备就找了方圆三百里他认为风景最好的地方--隔壁山头上的小桃林,三个人互报年龄,结为兄弟,刘备老大,关羽中间,张飞老幺。
  当时刘备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一日为兄弟,一世为兄弟,兄弟以前有什么不是,咱们就当没发生过,兄弟以后有什么不是,咱们要包容包容再包容。”
张飞当即就被感动得哭了。
发表于 2004-12-1 13: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 18: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正在诉说荒谬,
但谁又能知道,
那历史的背后。
一千个浪花之前,
也曾有过,
和我们相同的一张张脸孔,
而现在所有的一切,
都湮灭在时光之流。
现在所有的一切,
也湮灭在时光之流。
低头看着你的心,
那里,
有你需要的真实。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 18: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刺 董--------------------------------------------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 18: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逃亡=======================


  一个人的本事,贵专不贵博。不管什么年头,只要你在一个方向上下足了功夫,只要不是太过倒霉,总能够扬名立万。而如果什么都学一点,打击面分散了,往往一事无成。
  有时候你看见一个人大大的有名,却觉得他没什么地方了不起。其实那是你没有发现他的长处,要知道,所谓长处不一定就是武功有多高,脑子有多聪明,写毛笔字写得多好,就像曹操,他的长处就是“溜”。
  未了胜先了败,未思进先思退,而且溜起来其快无比,滑不留手,抓也抓不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管什么情况,如何保住自己是第一位要考虑的。”曹操如是说。
  正因为他始终贯彻着这条理念,并执行得非常出色,日后才能铸就辉煌的功业。否则,早就翘了。
  现在,曹操正面临着他人生的第一次大危机,他的“开溜”专长也遭受了第一次大考验。他很清楚,董卓的通缉令很快会传遍天下。虽说有很多地方豪雄不鸟他,但以洛阳为中心的数十个大小城池,依然被董卓牢牢掌握着。要逃到谯郡,路漫漫。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让我拿出和阿黄玩耍时的全部本事,把追兵统统甩掉。”曹操骑着马跑到一片连绵不绝的山边,“蹭”地跳了下来,“嗖”地消失在草丛里。
  阿黄是曹操小时候和他玩捉迷藏的十四条狗的总称。而这十四条阿黄,养一条死一条死一条再养一条。死因:过度惊吓。
  其实没有哪条阿黄要和曹操玩捉迷藏,那是曹操单方面的事。所以,对于阿黄来说,不管自己在干什么,那个可怕的小孩总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出现。
  比方说,阿黄好好在走路,忽然土里就伸出一双小手,抓住两条狗腿一拉,就让阿黄狠狠摔一跤;比方说,阿黄要尿尿,一溜小跑到一棵树边上,伸起一条后腿就要开尿,忽然从树洞里伸出一只小手,轻轻“问候”了一下阿黄的小鸡鸡;再比方说,阿黄有一次决心找曹操报仇,结果找了半天没找着,累得在那里伸舌头,阿黄去小河边喝口水,忽然看见曹操在水里,“汪汪”就一个猛子扎了下去,在水里游了几圈没见到人,打算游回来,结果天上一声吼“我来救你”,一个身影树上落下来,砸在阿黄脑门上,然后就骑在阿黄背上把半死的阿黄救上了岸。
  没有哪条狗能经受住这样非狗道的摧残,绝没有,它们就只好死了。连最后一条阿黄,人称神狗无敌大将军,被谯郡第一驯狗高手训练了三年才出道的猎犬王中王,在曹操家里只呆了三天就驾鹤西归。曹操家的大门遂成了狗族的噩梦,没有一条狗敢从他家门前经过,如果谁家的狗不乖,只要主人说一句“再这样就把你送给曹家”,那狗就仿佛通了灵,全身一阵乱抖,对着主人一阵乱舔。
  土遁、水遁、在树上窜来窜去、披着一堆野草爬来爬去、挂在老虎的肚子上……整整十天,曹操以人类不能想象的运动方式和运动轨迹在这无边无际的大山里神出鬼没。他坚信,就是有十万大军来搜山,也绝不会把他找出来。
  当然不可能被找出来了。在第十天的时候,带着一丝怀疑,曹操在一个上风口,也就是一座山头的大树上四处望,几个小时之后,他一个倒栽葱摔了下来。
真是欲哭无泪啊,竟然,竟然没有人在追他,一个人也没有,这些天他全都白干了,这座大山好像除了他,没其他人的鬼影子。
  曹操开始设想各种可能性,说不定董卓没去向王允证实他的话,说不定董卓觉得派兵来追自己这种小人物太小题大做了。总之,现在曹操失去了让他这些天来上窜下跳活力四射的信念支撑,一下子觉得疲惫万分,一步拖一步地走下山头。
  一个人失意的时候总是特别倒霉,这绝对是真理,所以我们时时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否则就会像曹操那样。
  “叭”,一声清脆的机簧声响起,曹操一跤跌了下去,抱着脚杀猪一般嚎起来。
  一个原本用来夹老虎狗熊一类生物的巨大捕兽夹端端正正套在了曹操的左脚上,五根粗粗的弹簧一起发力,曹操的左脚立时就大了一圈。
  好在曹操不是常人,收腹挺胸屏气咬牙屁股一蹶两手一掰,堪堪把这个夹子弄开,让左脚得以脱出生天。
  曹操对着捕兽夹看了半天。好家伙,被这东西干上一下,就像被人用大力金刚手捏了一下,还是二十年陈的大力金刚手,还正好夹在内力难以运到的脚踝。
曹操甩手扔掉夹子,然后哈哈大笑,道:“就这么一个小夹子,怎能困得住我曹某人。”
  曹操有个坏毛病,就是吃了亏以后就喜欢乐,显示自己从未向困难屈服,向一切恶势力挑战的决心。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很不好,因为他一笑,不知怎么的,就特别容易倒霉。多少年以后在赤壁那地方就是,这会儿也是。
  曹操乐完了,又忙不迭往脚上猛吹气,嘴里还发出“丝丝”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摇摇晃晃站起来,准备继续往前走。
  “砰”,一声更清脆的机簧声响起,曹操一个俯冲摔了个狗啃泥,咬着一嘴土呜呜地叫。
  设置这个陷阱的猎人很有经验,他的想法是这样的。先在猛兽必经之路上布上几个夹子,形成一个圆圈,对付一些中型到大型的猛兽,如果是特大型的猛兽,那么这个夹子一时半会还奈何不了它,一定会带着夹子向内圈跑。又有几个特大号的夹子伺候。之所以不一开始就放特大号的,是怕夹子夹力太猛,把一些小一点的猛兽脚夹断了,一样抓不着。
  所以,曹操这个特大号猛兽,现在就碰上了这种一不小心就会夹断老虎脚的捕兽夹。还好,夹的是右脚,不是雪上加霜,最多算左右开花。
  曹操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追兵搞的陷阱?不行,一定得快点离开这里。
  他呲着牙忍着痛,一时不敢腾出手去拆夹子,手在地上一撑,身子飞起,打算先离开这个陷阱。
  这一掠曹操用了全力,足足飞出三丈,曹操打算先离开至少三十丈开外,如没有追兵出现再处理伤处。
  “哈哈哈哈。”半空中曹操又笑了起来,这回笑声中运上了内力,作狮子吼,打算震晕周围的伏击者,让他们的反应慢一点,不要那么快对自己出手。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方式,如果真有什么伏击者的话。
  笑声未绝,就在曹操打算用手击地再次腾空而起的时候……很不巧,他白白小手拍下去的地方,正位于那个捕兽夹综合陷阱另一边的外圈。所以,曹操的右手,就以千钧之力拍向了一个隐藏得很好的捕兽夹。这样,他再次腾空而起的时候,身上就有两个大大的捕兽夹,身形也不如第一次曼妙,歪歪斜斜飞向一边。
好个曹操,竟然没有出声(因为刚才狮子吼吼到一半又被夹,内力岔了气,胸口堵),在危难中显出了其豪雄本色,一个金鸡独立,用仅剩的左脚稳稳站住。
  如果……如果布这个陷阱是一般的有经验老猎人,那也就算了,可是,曹操碰上的,是一个猎人世家的王牌猎人。他这次布的陷阱,叫做“天罗地网鬼神难逃擒龙大阵”。连龙都要抓,刚才那点布置自然不够了。
  曹操也真有本事,站稳的同时,真气已经理顺,迅捷无比地在经脉中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待要挣脱两个夹子,脚下却微微一沉,然后一紧,被一根两指宽的牛筋索拴着脚倒挂在一棵参天大树上。
  那王牌猎人十分清楚,能引发这层陷阱的猛兽,必然非同小可,说不定是什么传说中的凶兽也未可知,所以,这最终陷阱,绝不是这样就算了,一经触发,会引起擒龙大阵中所有捕兽夹的连动。
  可怜那曹操,只见到一群张着血盆大口呼啸着飞过来的大大小小捕兽夹,一闭眼,功运全身,然后作了一个最明智的选择:赶紧主动晕过去,省得痛。
  第二天上午,陷阱的始作俑者——王牌猎人出现了。
  看到三层陷阱全部发动,王牌猎人不由得激动得热血沸腾,赶忙跑到那棵大树下抬头向上瞧,却发现猎物的体型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由于曹操的外面裹着一层捕兽夹,所以王牌猎人一时也没认出这是个人,直到把他放下来,费了两个时辰九牛二虎之力取下了除四肢外的所有夹子,才依稀看出,这竟然是一个人。
  能在遭到这种攻击后仍保持人的形状,足见曹操内功之深厚,那天奕真气实为绝世神功。
  没有力气再取下曹操身上剩下的夹子(这种夹子普通人搞一个时辰也取不下一个),王牌猎人背起曹操,打算进城为他找医生。
  这王牌猎人还真不是盖的,常常背老虎狗熊下山,所以这时候背着曹操也健步如飞,才一个多时辰就抄小路,赶到了山脚下的中牟县城。
  由于曹操深知脸面的重要性,先前把大半神功运到了脸上,虽然脸上吃了几夹子,也没怎么走样。所以王牌猎人经过城门口的时候,一看上午刚贴上去的缉拿曹操的画影图形,就认了出来。背着曹操直奔县衙,领了一百两银子花红赏银,乐呵呵回家去了。
  曹操就是这样被抓住的,真的是很冤。如果先前他没有嗖嗖嗖在山里溜来溜去耗费体力,如果先前他能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过了许久,当曹操悠悠醒转时,已是身处牢房。浑身上下酸痛无比,到处是乌青,到处凹凸不平。凝神想了想,这才记起先前发生什么。暗自运转了一下真气,觉得并无大碍,内脏和骨头都没什么问题。心想董卓的人下手怎么这么厚道,一点都不职业,要是换了自己,早就先把对手废去武功,免得再生事端。心中暗喜,四下打量之时,却愈发奇怪起来。
  照他想来,自己不慎落入陷阱被擒,一定被重兵解押回京,而现在自己手上竟只上了木镣,四周的牢房也十分简陋,关一般的江洋大盗还可以,像他这样的高手,随时都可以破牢而出,看规模,只是一般小县城里的牢房。难道说,还有什么看不见的机关陷阱,或是别有诡计?
  再细细打量,曹操竟然发现,这里的牢房设备还不错。曹操住的是一间单人房,地上铺着一层软软的干草,很干净,显然是刚铺上去不久,也不见有什么爬虫,足见经常打扫,角落里还有一席雪白的床褥,虽然不是很新,但洗得很干净,那床褥上居然还有个枕头。另外,在靠近牢门的地方,吊着一个铜铃,不知是派什么用处。
  曹操走到牢门前,透过木栅栏观察对面的其它牢房,发现其它房间的设备更好,有吃饭的桌子还有靠背椅,左前方那间双人房里的两个人居然在下棋。
  这是什么地方,怎么看着像是旅馆而不是牢房?
  带着怀疑的心情,曹操走近那个铜铃,用小指微微用力弹了一下。
  “丁铛”,铃声在寂静的长廊中蓦然响起。
  “急什么急什么,来了。”远处传来狱卒的叫声,然而就有两个人搬了一张  吃饭桌子和靠背椅过来,打开牢门,把桌椅搬进来。
  “还有什么额外要求吗,没有?那我们就走了。”
  曹操呆呆看着他们开门,搬东西,关门,走人,心想这也太大意了吧,哪有管理这么不严格的牢房啊。
  曹操打算看看再说,这里真的很奇怪,冒冒失失就往外闯太危险了。
  “铛铛铛”,外面传来一阵铜锣声,然而一个青衣儒生踱了进来,从长廊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用和蔼的目光看着每个人,所有做各种各样事的人立刻在牢里排排坐好,曹操莫名其妙,也学他们的样子坐好。
  青衣儒生最后走到长廊的中间,也就是曹操牢房的斜对面站定,清了清嗓,朗声道:“各位,今天的每日开讲,现在就开始了,今天我要讲的故事,名叫龟兔赛跑。”
  “有一只乌龟,又有一只兔子,两只可爱的小动物打算比一比,谁跑得快。”
  “轰”,许多犯人大声笑出来。
  “兔子拔了一根胡萝卜,朝天上一扔,胡萝卜落地之时,就是起跑的信号,目的地是两里外的那棵歪脖子老槐树。兔子嗖嗖嗖,一下子就没影了,乌龟低着头拼了命爬啊爬啊,兔子窜了一会儿,回头一看,兔子的视力很差,眼睛都红红的,所以连乌龟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兔子看见前面有一片草丛,就一下子跳了进去,呼呼呼睡起觉来,乌龟还是自顾自爬啊爬啊。等兔子醒过来,再嗖嗖嗖窜到歪脖子老槐树那儿,乌龟已经先到了。所以这次龟兔赛跑,是乌龟赢了。”
  青衣儒生讲完故事,看了看周围的犯人,见他们都屏息凝神地看着自己,微微一笑,说:“今天的问题是,为什么乌龟会赢?”
  “因为兔子睡觉耽误了时间。”
  “不对。”
  似乎是标准答案的回答一下子就被枪毙了,四周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快点想答案哦,和从前一样,说对了就可以释放哦!倒数计时,十,九,八……”
  “乌龟给了兔子十斤胡萝卜,买通好了。”
  “不对,七,六……”
  “兔子晚上没睡好。”
  “不对,五,四……”
  曹操觉得他应该说话了:“魅力,兔子受到乌龟龟格魅力的感召,心甘情愿输掉的。”
  青衣儒生望向曹操,道:“你这个回答倒很有创意。”
  曹操见他望过来,连忙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可是他忘了他的脸在不久前遭到了何等非人的待遇,虽有神功护脸,但依然不免青一块紫一块,让他这个原本可能真的很迷人的微笑,打了十七八个折扣,令儒生一阵反胃。
  “虽然有创意,不过还是错,三,二,一。好,正确答案是,这是一只很慈悲的兔子,看到乌龟那么努力地爬啊爬啊,不忍心赢了它,所以宁愿自己背上骄傲自大的骂名,也要满足一下这只平日里最让人看不起的乌龟,让它从此找回乌龟的自信,有了自信才可以坚强地继续活下去,这是一个强者对于弱者的关爱。”
  “怎么,有疑问吗,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你们想一想,一只乌龟要爬两里地,那要花上多少时间,那只兔子需要睡这么长时间吗,还有,你们也不是没见过兔子,听觉多么灵敏,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怎么会睡得这么死,如果不是故意的,还有第二种解释吗?所以,待人要仁慈,要宽容,要恭让,要向兔子学习,好了,今天的每日开讲就到这里,明天同一时间,要注意收听哦。”
  “喂,那边的兄弟,”青衣儒生就这样施施然走了,曹操心中一大堆的疑问,忍不住和对面牢里的两个犯人打了个招呼:“刚才那是谁啊。”
  那两个犯人刚才好像不是很起劲,只是坐着听,也没有抢着回答问题。两人个头瘦瘦矮矮,面相也不甚凶恶,这里大多数的犯人都是这样,也不知是犯了什么事被抓进来,总之都不像是能杀人越货之人。
  “是新来的啊,哈哈,你一定猜不到那是谁,那就是我们这里的县太爷,姓陈名宫字公台。”
  曹操更加糊涂了,好好的一个县令,怎么搞得好像说书先生一样,还搞什么每日开讲。
  “俺叫王小狗,他是王小猫,你叫什么?”
  “我,我叫曹操。”
  王小狗说:“俺说曹操啊,你看这里的环境怎么样?”
  “还可以吧。”
  王小狗眼一翻:“什么还可以,简直是很可以了,比俺们家还要好,每隔几天有人来打扫,吃饭有时还能吃到肉,那么好的地方,现在到哪里去找。”
  曹操眨了眨眼睛:“你是说……”
  “小猫是俺阿弟,你以为咱是怎么进来的,咱在县衙门口互相打得鼻青脸肿,才被抓进来,这还多亏小猫认识一个捕快,才开的后门。这里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王小狗用眼瞅了曹操半天,又说:“像你这样真犯了事的,这里倒没有几个。”
  曹操苦笑,又问:“那为什么这里的条件这么好?”
  “就是刚才你见过的那县老爷,人可好了,他常常说,人性本善,就是再凶恶的江洋大盗,也可以被教化成谦谦君子,所以他就每天来这里教化教化,要是有谁能回答出他的问题,就说明他教化成功,就可以出去了。把牢房搞得这么好,也是他的主意,说什么要尊重人权,要以仁治和法治相结合,互补互进什么的,他说了一大通呢,俺们也记不下那么多?”
  曹操听见了一个新名词,很是好奇:“人权,什么人权?”
  王小狗手一摊:“别问,俺也不知道,俺只知道要是有人的拳头很硬,那是一定要尊重的,否则脸上就要开花了,至于他这个人权,好像也不是这个意思。”
  王小猫咪起眼睛笑起来,道:“其实,县大爷每天的问题,我们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就是那套呗,什么事都套到仁德道义上来,不过没人会真去猜准了,否则一出去,再想进来就没那么简单了,这里的牢房,那可是一直客满的啊。”
曹操指了指自己这间房间:“那我呢,我这间呢?”
  “那个张进财,昨天一早听小五子说他家隔壁豆腐西施张阿翠她老公死了,就答出了县太爷的问题,回家去了。小五子就是矮矮胖胖刚才搬椅子进来的那个,人挺不错的。”
  曹操想了想,又问:“你们县太爷这样随便放人,没关系吗?”
  王小狗大笑:“我说你哪里人啊,天下大势懂不懂,现在这样子,一个县令抓什么人放什么人,莫说是我们这样的,就真是什么了不得的江洋大盗,又有谁会管。” 
  曹操被训了一顿,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心想江湖中果然藏龙卧虎,随便一个王小狗就对国际大势那么清楚。
  王小狗见曹操这样子,连忙安慰他:“其实这也都是别人教的。”
  曹操的头抬了起来:“谁,他在哪里?”
  “人早走了,前几个月,我们这里来了一个叫单福的,不知犯了什么事,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可神了,在这儿蹲了一个多月,有一天早上,忽然人就不见了。”
  “单福?”曹操暗暗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
  都打听明白了,曹操决定先不急着闯出去,等明天的每日开讲,如果能答出来,被这个县令放出去,也省得自己现在费劲,而且这世道摸不准哪里就藏着个厉害人物,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牢里不分日夜,吃饱了就睡。第二天午饭吃过没多久,盼望的“铛铛”声又传来了。
  县令陈宫又走了进来,来回走一遍,中间站好:“各位,今天的每日开讲,现在就开始了,今天我要讲的故事,名叫农夫与蛇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农夫……”以下省略(什么,没听过,这,这,回家问你妈去,别浪费我的时间)。
  “今天的问题是,为什么农夫被蛇咬到?”
  曹操脑子动也不动,举手回答:“这有什么难的,冬天嘛,那条蛇在冬眠,结果被那个农夫放到衣服里去,睡得好好的,就被热醒了,火一大,就咬了一口,换了是我,我也咬的,说不定正梦到一条美女蛇向它摇尾巴呢。”
  “不对,十,九……”
  曹操这才想起昨天王小狗的话,暗骂自己蠢,连忙继续抢答:“是这样的,农夫觉得蛇好可怜好可怜啊,在冰天雪地里被冻了这么久,想想万物的生命都有其价值,下定决心要救它一命,但是怕自己的暖气不够,就故意让它咬一口,增加一点能量,好活过来,正所谓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阿弥陀佛。”
  “哗哗哗。”大家都被曹操真诚的演讲打动,鼓起掌来。
  陈宫盯着曹操穷看,像发现宝一样,说:“正确,看不出你这个人还真有悟性,也不亏我一番苦口婆心。”
  曹操说:“那我是不是可以出去了。”
  陈宫沉吟道:“原来该是这样,只是……你且先跟我来。”
  小五子和另一名狱卒小六子打开牢门,引曹操出去。
  曹操被引到一间宽敞的房间,四壁皆书,或纸或绢,空气中飘着一股淡淡的墨香。窗前的书桌上铺着一张宣纸,上面用大篆写着一个“仁”字。
  曹操的木镣依然没有取下,小五子两人侍立两旁。
  陈宫挥了挥手,示意两人出去。
  小五子微有些迟疑。
  陈宫盯了曹操一眼,道:“没事,下去吧。”
  两人告退,带好门。陈宫和曹操在书桌两边的椅子上落座。
  陈宫随手从桌手拿起一张纸,展开念道:“曹操,字孟德,谯郡人士,有不臣之心,现潜逃在外。”读到这里,把这张通缉榜文扔给曹操。
  曹操看到花红赏银一百两银子,不由失笑。自己办学习班得来的珠宝玉璧比这一百两多出何止百倍,不过那个装着珠宝的包裹醒过来的时候就没了。
  陈宫道:“如果没有这张纸,我当即就可以放了你,但现在,这却由不得我做主。”
  曹操心想你做不了主干吗把我带到这儿来。知道这县令必然还有后话,便默然不语。
  陈宫却话锋一转,问:“你刚才最后那一句,说得很是慷慨激昂,只是那什么佛和地狱,又是什么东西。”
  曹操心里一乐,这回你还不钻我套里去。于是滔滔不绝地把小时候从家里收留的一个行脚僧那里听来的关于佛的东西一股脑儿搬了出来,还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又讲了诸如国王舍身喂鹰等等仁义慈悲得一塌糊涂的佛经故事,直把陈宫听得如痴如醉。
  “那个国王啊,割啊割啊,把手上的胸口的大腿的小腿的还有屁股上的肉全都割了下来,放到秤上,居然还不如那头鹰重,也就是说,还是喂不饱那鹰,所以,他又把背上的手掌上的脚脖子上的脸上的……”
  曹操每说一个地方,陈宫就惊叹得“哇”一声。
  “背上的”
  “哇”
  “手掌上的”
  “哇”
  “脚脖子上的”
  “哇”
  “脸上的”
  “哇”
  “头颈上的”
  “哇”
  沉默。
  曹操使劲想了想,好像人身上也没什么地方还有肉了,才说:“都放到了那秤上,结果……”
  陈宫瞪大了眼睛朝他看:“应该够了吧,不会吧,还不够,不要啊。”
  “答对了,还是没有老鹰重。”
  “哇,什么秤嘛,是不是公平秤啊。”
  “最后,那个国王整个人都站到了秤上去,这才和那老鹰一样重。这个时候,天上哗哗地掉下花骨朵来,所有的神佛都显了身,夸那国王好样的。”
  陈宫愣了半晌,长叹一声道:“这已经不是人权了,而是万物生灵,都有其‘人权’,我辈当以那国王为楷模,只是又有几人能做到。”
  曹操装模作样地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这样吧,以后每天的每日开讲,就让你来讲算了。”
  “呃……”曹操没想到费了那么多口舌,居然是这个结果,道:“这么说,县大爷您是有仁无信了?”
  陈宫看着曹操微微一笑,道:“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是甘愿留在那里的,莫非你竟以为我不知道?”
  曹操一愣。
  “天下大乱将至,民不聊生,牢里虽不自由,但有些人的生活状况,却远比坐牢更糟。我这个牢房,早已不是牢房了,只不过是让太过悲苦的百姓有一个可以活下去的地方。也难得有人能安安心心听我说教几句,这也是各取所需,又何来守信不守信。”
  曹操没想到这陈宫心里竟然如此清楚,不由对他刮目相看。听他说到天下大乱将至,不由心中一动。
  “而今天子稳坐洛阳,又有董相国等一力辅佐,不知大人刚才所说大乱将至,指的又是什么?”
  陈宫并不回答,却反问曹操:“那通缉榜文上所写的,你有不臣之心,所指何事啊?”
  曹操是何等样人,你眼皮眨一眨他就知道你腿毛有几根,陈宫这样说话,已然知道他心里的想法,朗声笑道:“董卓发的通缉令,说人有不臣之心,你说指的是什么?”
  陈宫的眼睛亮了起来。
  曹操遂把他如何从王允那里义无反顾地承担下了刺董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明知必死依然勇闯董府,手持七星宝刀在董府里七进七出,最后在刀刃离董卓脖子还有零点一寸的时候让吕布给一戟劈飞,然后拼死逃离洛阳城等等“事实”娓娓道来。
  最后,曹操很真诚地看着陈宫,痛心疾首道:“要重振我汉室,一定要有像先生这样的仁者啊,我待返谯郡高举反董义旗,若蒙先生不弃,操倒履相迎啊。”
  没有人能抵挡曹操这样的真情攻势,至少陈宫就不行,至少也要刘备这样级别的,以真情对真情才行。所以,陈宫就把所有的犯人全放了,卷起铺盖,跟着曹操这位明主往谯郡去了。那个原来没收的包裹,自然也重新回到了曹操的手上。
  “这就是共襄义举的经费,为此我要捐出所有的家财。”曹操对一脸敬仰的陈宫说。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 18: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伯奢之死==================


  为免多生枝节,两人日夜兼程,赶往谯郡,已渐渐走出董卓的势力范围。
  沿途遇到好些盗匪,但以曹操的身手,只要没遇上真正的大高手,凭身上的天奕真气加手上一柄寻常的青钢剑,还不把寻常山贼放在眼里,只是碍于自己在陈宫眼中的“仁者”身份,才没有妄开杀戒。这一日,两人到了成皋。
  “噌”,曹操一跃下马,窜进了一片林子。
  “曹公,慢点,等等我。”陈宫气喘吁吁牵着两匹马跟了进去。
  那个时候就已经有“逢林莫入”的古训了。但曹操不管这些,因为他看见了一只狗。
  这些天,由于一直在董卓地界,两人不敢正大光明地走官道,更不敢跑进城里去大吃大喝,只好由陈宫在路边摊买一些干粮,尽拣没人的荒郊野外赶路。要想吃好的,那非得自己想办法抓野兽。陈宫是个读书人,别说抓野兽,就连现成的野兽也不会烧,曹操倒是有本事抓,但烧菜方面也一样白痴。这些天来,两人吃了一顿烤狼一顿烤鱼一顿烤狐狸一顿烤青蛙,曹操火头掌握得很奥妙,使得陈宫觉得,这几种动物烤出来的味道都差不多,没什么区别。
  曹操每次看见陈宫皱着眉头吃烤味,总是安慰他:“先忍忍,这些东西我都烧不好,但只要让我抓住一只狗,我可有十七八种方法把狗烧成绝世美味。”说这话曹操是很有把握的,作为谯郡公认的狗之终结者,曹操对于狗肉的烹饪也着实有一套。
  可是狗不是说有就有的,连着好些天曹操都没有闻到狗的味道,心中十分失落,所以当那只大黑狗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曹操眼睛立刻就放出光来,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欢呼雀跃。而且,曹操觉得他看着这条狗很眼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只毛色贼亮的大黑狗瞪着大眼睛打量了曹操一番,全身的毛一下子就竖了起来,转身便逃。曹操哪里肯放,轻功施展开,直追而去。于是就有了先前的一幕。
  这只狗大概知道已经到了自己生死存亡的关头,激发出全身的潜力,四足翻飞,一窜就是一丈远,而且常常快被追到的时候就一个急拐,灵活异常,居然让曹操一时之间也抓它不到。
  不过一人一狗之间的距离在逐渐缩短,眼看片刻之间大黑狗就要被擒,那狗“汪汪”直叫,声音中充满了惶急之意。
  “旺财旺财,你在哪里?”一个人在前面大叫。
  大黑狗听得人唤,立刻加速往声音的方向跑。
  曹操听见这声音,却不由愣了一下,速度也放缓下来,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蓝布衣的中年人远远站着,那只黑狗则躲到了他的身后,连头也不敢伸出来。
  “曹贤侄,别来无恙。”说话的人,正是谯郡第一驯狗师,当年驯出过被曹操三天解决的猎犬王中王,曹操他爹曹嵩的拜把子兄弟,姓吕名伯奢。
  “怪不得有点眼熟,原来是你训练出来的狗啊。”
  吕伯奢一脸庆幸,要是他晚来一步,他精心培育的新一代猎犬王中王就没了。看见曹操的眼神老是瞄到自己背后,心里一阵发毛,忙道:“贤侄没事就好,我听人说,你爹已经避到陈留去了。”
  曹操一怔:“陈留?”
  “是啊,来来来,先到我那儿坐坐,搬到这儿好些年了,你还是第一次来呢。”
  “哦,我还有一位同来的朋友,刚才跑得急了一点,他没跟上。”说到这里,曹操又瞄了一眼旺财,咽了口唾沫。
  “没事没事,旺财,去,把客人带回家来。”
  旺财一声欢叫,撒丫子跑了。
  吕伯奢的家就在林子里,几间房一个大院子,虽然不能和京城的王公显贵比,在乡间也不算小了。
  到外屋坐下,不久旺财引来了陈宫,吕伯奢和曹嵩的关系极好,见到曹操没事,满心欢喜,问了问曹操近来的情况,就说:“贤侄稍坐。”转身进了里屋。
过了一会儿吕伯奢走出来,说:“真是不好意思,没什么好酒了,我这就去西村沽两斤回来,晚上咱们畅饮一番。”
  吕伯奢是个急性子,没等曹操客套就跑了出去,骑上一头小毛驴,顺着林间小道一路小跑向着西村而去,旺财在门外偷偷看了曹操两眼,“汪”地叫了一声,追着吕伯奢跑了。
  “真……真是神狗。”陈宫叹道。
  曹操不屑:“切,看到我还不是一样跑,有本事跳过来让我抱抱,老吕驯狗是越来越没长进了。”说着说着又咽了口唾沫。
  跳过来让你抱那就是蠢狗了,陈宫心说。
  两人正在外屋枯坐,里面却传出奇怪的声音。曹操脸色微微一变。
  陈宫听得牙都酸了,问:“那是什么声音?”
  “磨刀声。”曹操回答。
  “磨刀?”最近赶路一直东躲西藏的,过去老是说身正不怕影子斜的陈宫现在胆子特别小,想起刚才吕伯奢到内堂去了好一阵,脸就白了,问:“曹公,你和吕公的关系怎么样?”
  “还可以。”曹操回答。
  “什么叫还可以?”陈宫的心悬了起来。
  “好一阵子没见了。”
  “会不会……会不会……”毕竟那是曹操的长辈,也不能乱怀疑人。
  曹操心中也起疑,不过所谓艺高人胆大。曹操其实也不能算艺高,那天奕真气虽是天底下知名的内家绝学,但曹操心不在此,只练了个半吊子,他总认为要当乱世豪雄,魅力指数第一,政治指数第二,战略指数第三,武力是否强横,却要排在后面。所以曹操的身手,也只比普通高手强那么一筹两筹,不过凝神用心的时候,双目中透出的慑人神光却有勾人心魄的异能,很多功力相仿的人只被曹操横上一眼,就心神不宁,稍差一点的更可能在猝不及防之下真气浮动,就像那日王允席上的那几名参将。而曹操脚底抹油的轻功,也非一般人所及。
  没听说过高手在杀人前还要磨刀的,所以就算真有危险,自己也足以应对,乐得安安稳稳坐着,静观其变。陈宫就没有曹操这样的底气。
  曹操见陈宫这模样,心里对他的评价立时就低了三分,道:“要么陈先生过去看一下。”
  陈宫苦笑:“我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那磨刀之声犹自不止,曹操也听着心烦起来,对陈宫道:“那就一起去看个究竟。”
  话说那驯狗大王吕伯奢生有两子,大哥叫吕继业,二弟叫吕继志,这样起名字,自然是希望两人能继承自己的驯狗绝技。这两兄弟也挺争气的,从小就对狗很亲热,最要好的那条狗名叫“大将军”,从出生开始,三年间眼看着大将军一点点长大,被吕伯奢驯得越来越通灵,也越来越威武雄壮,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大将军“汪汪”一叫,路人为之侧目,好威风的。可是,有一次大将军被曹家伯伯要了去,改名为“阿黄”。三天后就传来了噩耗——阿黄因惊吓过度翘辫子了。
  两兄弟深受打击,自此对驯狗再提不起兴趣。那也难怪,谁让他们爹三年的心血让人三天就搞定了呢。不过,怀着从小培养出来的对动物的热爱,两兄弟把满腔热情倾注到一个全新的领域——驯猪。
  猪是人类的好朋友,到处都看得到,而且个头比狗大,四肢强健有力,更重要的是,猪有那么大的脑袋,说明脑子比狗要大得多,如果说这种动物平时表现得没有狗那么出挑,那么只能说明人家大智若愚,不愿意显山露水,有高人风范,开发潜力很大。
  认清了这几点后,吕家两兄弟就开始了他们的驯猪生涯。经过了一番艰苦的努力(不要问我过程,我对这方面也不太清楚),两人终于对猪的语言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不过那也只不过是“一定程度”而已。就像现在大城市里的天气预报,下雨是要讲概率的,同理。
  比方说,猪尾巴左甩三下右甩三下,又哼了一声,那多半是要大便了,如果哼哼了五六声,那多半是便秘了。最让两兄弟不满意的是,现在他们对猪语言的了解一直停留在生理需求上,一直没能上升到精神层次。他们把这一点归咎于,至今都没遇上一头有天份学习态度端正的猪。
  有时候两兄弟苦恼于没法与猪尽情交流,就蹲在猪前面,很诚恳地看着猪,一看就是半天,猪好像也很陶醉,不时地哼哼两声。于是两兄弟站起来的时候,往往一脸猪唾沫星子。
  前不久,两兄弟搞到一头新猪,瘦瘦的很是精神,整天跑来跑去不同凡响。两兄弟觉得这头猪很有前途,要好好调教一番,争取在三个月内达到让猪直立行走三十步、看家、抓老鼠、捡骨头等普通技能,并向4以内加减法(猪有四只蹄子)这个新领域发起冲击。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刚才老爹进来说,有贵客到,要杀一头猪,还要瘦肉型的,点名拿这只很有前途的猪开刀。两兄弟知道老爹早就看这只猪不顺眼,三天前在训练猪直立行走的时候,走到二十九步的时候没撑过去,一翻身倒在地上,把蹲在旁边看热闹的旺财压在了下面,后来旺财看见这只猪就逃,对吕伯奢表示那只猪是故意的。昨天吕继业还对阿弟说,是不是把这只猪转移出去躲几天避避风头,等阿爹火气过去再回来,没想到是祸躲不过,既然老爹正式发了话,那再不愿意也得把猪宰了。
  “真的,真的要杀了它吗?”吕继志问老哥。
  “嘘,轻点,别给它听见了。”吕继业轻声说。
  吕继志点头。不能在临死前给这头和自己感情这么好的猪再增加心灵上的恐惧。
  “把刀磨快点,待会儿看准点下刀,不要让它受太多痛苦。”
  “唉,真不想啊,但……没办法了。”
  “快点,别废话了,这家伙灵得很,别让它发觉了。”
  陈宫在走道里听了这几句,心惊胆颤,用手使劲推曹操,道:“曹公、曹公,这可如何是好,遇上黑店了。”
  曹操心里也挺烦,不想吕伯奢与自己家这般交情,竟也不免于此,听陈宫在自己耳边叽叽歪歪,心中一阵火起。你不是“仁”吗,这时候怎么不去以“仁”治暴啊,果然只是一个书生而已。
  曹操这个人,若是真动了杀机,那下手是绝不留情,当下掣出青钢剑,纵身跃到院子里,剑光到处,只会养猪完全不通武艺的两兄弟连哼也没哼出一声,就被刺穿了咽喉,扑地毙命。
  陈宫颤巍巍走到院子里,看见两兄弟倒在地上,血自喉间汩汩溢出,不由以手加额,不敢再看。
  曹操目光匹练似的四下一扫,只见一头瘦肉型的猪在院子里溜达来溜达去,再无他人,眉头刚自微微一皱,却听得有人在喊:“大少爷、二少爷,杀完了没?”
  陈宫一激灵,抬头看时,曹操身影已经不见。
  陈宫抽出青钢剑,持剑当胸,低眉敛目,装出高手模样,倒也有一番气势,过了一会儿,手就酸了,咳嗽一声,悄悄换了一只手,暗盼曹操快快回来。
  好在片刻之后,曹操就闪身跃回院子,青钢剑已经入鞘,全身上下也无半点血迹,只是这时吕家上下八口人,再没有一个活口。
  陈宫默念了几声阿弥陀佛,和曹操匆忙上路。
  刚出林子不远,两人竟然迎面遇上了骑着小毛驴回来的吕伯奢。
  旺财见到曹操,一反之前的畏惧,竟然狂吠不止。曹操眯起眼盯着这只黑狗,双目里弥散出森冷杀意,旺财毫不示弱,一对大圆眼死瞪着曹操,全身毛发都快要直立起来。
  吕伯奢大是意外,忙安抚旺财。
  曹操收回目光,对吕伯奢笑道:“这只狗王可是远胜往昔啊。”
  吕伯奢听得曹操赞狗,喜翻了心,道:“哪里哪里,只是贤侄为何急着走,我已让两个儿子宰了家里最好的猪,酒也已经买来,再怎么样,也要在我这里住一晚啊。”
  曹操心里“喀登”一下,脸顿时僵了。
  坐的马仍然不紧不慢地往前走,旁边的陈宫也低着头策马跟在曹操身边。吕伯奢不明所以,看着两人从身边过去,又叫了一声:“贤侄。”
  曹操一勒马,转回头,神色已然平复。
  “伯父,侄儿上次离家的时候,父亲大人曾经交待过,若是遇到伯父,须问一问,伯父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哦,最大的愿望啊……”吕伯奢以手捋须,“就是训练出一只谁都不怕的狗中之王。”他弯下腰摸了摸旺财的头,说:“刚刚它还有点样子,不过总觉得还缺一口气。”
  听见这样的回答,曹操不由愣了一愣,喃喃道:“这样的愿望啊。”话音方落,手上剑光暴起。
  吕伯奢只觉得一阵光华耀眼,喉间一凉,全身立时就没了力气,软软地从驴上倒了下来,那驴子一声嘶叫,逃了开去。
  青钢剑上染着殷红的血色,一滴,两滴,三滴。
  旺财围着吕伯奢的尸身转,探出前爪推了推吕伯奢的手,见主人没有反应,又去舔主人的脸,却舔到了吕伯奢喉头涌出来的鲜血。
  陈宫张大了嘴,喉间“嗬嗬”地响。
  “为,为什么,原来已经杀错了,为什么还要再杀?”
  曹操冷冷扫了陈宫一眼:“我待回去高举义旗,若此事传出,义字何来,事必不成矣。”
  陈宫惨然道:“这,这就是你的‘仁’,你的‘阿弥陀佛’?”
  “他若返家,看到惨状,那是生不如死,与其活着受苦,不如由我亲手了结,这就是我的仁。我早已经说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忽然听见一声吼,曹操定睛看时,旺财飞一般冲过来。
  曹操一抖手,青钢剑飞出,紧贴着旺财的鼻尖插在地上。
  旺财一头撞在剑身上,竟然将青钢剑撞断,去势不减,后腿在地上使劲一蹬,腾空跃向坐在马上的曹操,腹部在断剑上擦过,立时洒出一串血珠。
  曹操横起小臂一挡,旺财一口咬在曹操手臂上,浑身的力气都用在了嘴上,牙齿深陷入肉,就这样吊在半空。
  曹操就这样用左手举着旺财,看着它死盯自己的眼睛,从曹操手上涌出的血和旺财腹部流下的血在空中流成两条红线,落入小道的尘土里。
  陈宫只懂在旁边呆呆看,一时也不知该干什么。
  良久,曹操轻叹一声,真气运转,手臂立时坚逾钢铁,“嘣”的一声,旺财被弹飞出去。
  半人多高的旺财“砰”然摔在地上,缓缓翻过身来,受天奕真气反击之力,全身骨头也不知断了多少根,就是一个普通壮汉也早死了两次,旺财却还能艰难地爬回吕伯奢身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主人的脸,方自头一歪死去。
  曹操下马,在一人一狗的尸首前拜了三拜,才简单包扎了一下深可见骨的伤口,上马直奔陈留而去。
  一路上陈宫径自埋怨不已,曹操也不多答话。次日清晨陈宫醒来,曹操已经不见,只留下一锭金子和一封手书。
  陈宫展书观看。
  “空有施仁之志,若无施仁之手段,终归无用,先生以为然否。公与操既兴不相投,就此别过。昨日之事,公如自忖无愧,尽可言说操之不义,悉随君便。”
  陈宫知道昨天自己举止失态,让曹操小看了,心里颇为不服,“如何仅凭这一点点小事,就断言我没有施仁的手段。”却也没有再追赶曹操的意思,打算另投明主,一展自己的抱负。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 18: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聚义====================


  “叭”,蒲扇般的大手狠狠拍在曹操的肩膀上,曹嵩笑得眼睛也眯了起来:“好儿子,搞出这么大的声势来,让满世界都贴了你的头像,真不是盖的。”
  等到曹操把那大大的包裹打开,珠光宝气溢了一屋子的时候,曹嵩的眼睛已经瞪得快要掉下来。
  曹家在谯郡虽也算望族,但和洛阳的那堆大户比起来,真是不值一哂,家底说是殷实,也不过就一二万两银子家当,此刻曹操包裹内的珠宝都是顶级货色,随便拿一个出来都价值逾万(那是当然,拿来充9999两银子学费的嘛)。曹嵩一辈子没见过这么贵重的东西,当即就在心里一五一十地算起价钱来。
  曹操看见老爹呆在那里,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开口说:“别算了,怎么也上百万。”
  “发了发了发了发了发了……”曹嵩像念经一样念了十几声,忽然伸手用指甲狠狠掐了一下曹操的耳垂。
  那是最不易运功保护的部位,曹操杀猪一般叫起来:“痛啊,不是做梦啊,要掐掐你自己去。”
  曹嵩想想也是,伸手到腋下轻轻搔了几下,“呼呼嗬嗬”一阵乱笑,遂证明了果然不是在梦里。
  “这下一辈子吃喝不愁了唷。”曹嵩欢喜得说话音都变了,“唷”字念得一波三折高亢入云,好像要唱起歌来。
  曹操皱了皱眉头:“爹,这年头,不是有钱就能吃一辈子的,有钱,还得有权哪。”
  曹嵩一愣。
  “所以,这笔钱,我打算作为建军的启动资金。”
  曹嵩一张脸马上哭丧下来。
  曹操心里叹了口气,嘴上又说:“这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只要打仗打赢了,比收地租赚得多多了,到时候要什么有什么。” 
  “真的?”
  “真的。”曹操很诚恳地望着他爹。
  “不过真要建军,这一笔钱,还稍嫌不够,最好再拖几笔资金进来,爹你到陈留也不少时候了,这儿谁最有钱。”
  曹嵩听到要去拉风险资金,立刻就乐开了,心里数了一遍陈留的豪门,脸却又耷拉下来。
  “这陈留城倒是有一个巨富卫弘,家资百万,说不定比你这包裹里的珠宝还要多些,只是这个人太也抠门,要想从他身上捞钱想也别想。除他之外,就没别的值得一提的人了。”
  “有多抠?”
  “比你爹我还抠。”
  曹操倒吸了一口冷气。
  所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才是英雄好汉。明知道有一大座金山,试都不试一次就放弃,这也不是曹操的风格。
  曹操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一来二去,就把卫弘的底细摸清楚了。
  这个人,真可谓是几朝天子一朝臣。最早的时候,他说十常侍之首张让是他表姨他叔公他侄孙他义父的堂弟,后来,又说大将军何进是他老爹他小姑他叔叔三老婆大哥的铁哥们兄弟,现在换了董卓当政,居然又是他卫弘拐了七八个弯的亲戚朋友。
  如果一个人说他是最高领导(汉帝不算)的亲戚,那么最高领导要是不发话的话,谁又敢说他不是,做起事来,谁又敢与他为难。奇怪的是,以卫弘经营铁器规模之大,最高领导不可能对他毫无耳闻,但居然对他的说法不加评论,既不赞同又无呵斥,令旁人摸不着头脑,卫弘生意也就越做越大。
  对于好心人通报上来这样的情况,曹操只是一笑置之,以曹操的智力,再加上在洛阳呆了这么些时候,卫弘的手段,一听就了然于胸。
  说穿了也没有什么花头,只要你有足够的人手,想和任何人搭上点关系,都有可能。常言说一表三千里,一个人的家族谱系,如果以最宽泛的概念来算,那是极其庞大的一个群体,再加上邻居、同窗、好友以及这些人的家族谱系,更是可以动辄牵出一个以十万人计的大群落。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今天你在路上遇到一个樵夫,问了问路,然后继续往前赶。在有心人的口中,这件事情就可以变成:你和一个樵夫道左相逢,一见如故,长谈了数个时辰,遂成为难得的知己,并且日后时常惦记着那个樵夫,盼望着有再次会面的机会。这还算是客气的演绎。
  所以,在这种逻辑下,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那么就算是要同数万里外罗马帝国的皇帝阁下养的一条狗拉起关系,都不是做不到的事情。此外,曹操断言,卫弘宣称的与最高领导的关系,其实必然是经过了省略的,要真的把一层层关系都列出来,没准能写满一页纸。
  不过这一切有一个前提,就是另一个当事人不能否认,否则一切只是白搭。卫弘就很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原因在曹操想起来无外乎二:一是以金钱封口,然以董卓之富,卫弘送去的礼物再贵重,也不会让董卓之流有多么的惊讶;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卫弘经营的铁器,是武装部队必不可少之物,有这样一个在全国范围也算是规模不小的武器供应商对自己大力支持,又何乐而不为?
  该用的时候出大手笔,无利害关系的时候一毛不拔,一个典型的商人。这就是经过了考察之后,曹操对于卫弘下的评语。
  这个人到底一毛不拔到什么程度,曹嵩给曹操讲了一个故事,边讲边叹息自己还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话说有一天黄昏,卫弘谈完一大笔生意,得意洋洋地回城来。在快走到城门口的时候,有一只野猪发了疯一样向卫弘冲过来。据说这是一只刚刚失恋的野猪,看见卫弘和夺了自己爱猪的情敌长得有七八分相似,一时精神失控,一股怒火涌上猪脑,撒丫子就冲了过来。
  可怜那卫弘虽然长得很似那猪的情敌,身手却远远不如那只威武的母猪般敏捷,那猪如黑旋风般冲过来,卫弘却哪里见过这等声势,顿时呆在那里动弹不得。随同人员大叫:“啊,卫总,有刺客,快闪。”可是人却一个个像放慢动作,以三秒钟一格的速度向卫弘移动,脸上还作出龇牙努嘴的模样以示已经竭尽全力,那个卫队队长甚至因为踢到一个三两的石头而摔了一个狗啃泥。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据卫队成员事后解释,当时有一阵妖风刮过,手脚就不听使唤,并且强调这和卫总扣发卫队三个月工钱没有关系。
  据当时旁观者说,那野猪奔跑之迅急,和卫弘呆立的静止,与卫队的超极慢动作形成了一幅猪、人猪、人,极快静止和极慢结合在一起的画卷,反差之强烈被誉为三国时期行为艺术的最高峰,观者无不为这种美丽而震撼落泪。
  但是这样的行为艺术极品却被另一个不合时宜的行为破坏了。一个筋肉结实的大汉忽然见义勇为,跳在卫弘的身前,一声大喝:“呔,何方妖猪,吃我一记大力金刚掌。”
  足足有十五年功力的大力金刚掌终于让那猪殉情而死,而大汉也被野猪冲过来的巨力顶飞,坐倒在地上为他折断的双臂大声呼痛。
  卫弘感动极了,抓着恩公的双手摇了又摇,痛哭流涕。那大汉也痛哭流涕——痛的。两个人一阵对哭,然后卫弘说:“恩公救命之恩,也不知何以为报。”说完眉头一皱牙一咬,痛下决心,道:“也罢。”招手叫了一个随从过来,秘密吩咐了一会,那人一脸惊愕,然后就回城去了。
  卫弘很诚恳地看着大汉,猛力摇了摇他的手,说:“壮士稍待,我有厚报。”
  那人差点昏过去,不过骨头也真硬,却说:“小事一件,不用太破费了。”
  卫弘坚决摇了摇头,道:“这怎么可以。”又看了一眼大汉,敬佩地说:“壮士真是好功夫,手竟然可以朝四面八方弯折。”
  “断了,手已经断了,当然可以随便弯。”大汉看看一定得明说了,否则这胖子还会把自己的手弯来弯去,弄不好自己的大力金刚掌就这样废了。
  卫弘赶紧收回手,道:“哎呀对不住对不住,我这就去找医生去。”话刚说完,就急急忙忙向城门口跑了过去,随从也赶紧跟上,很快消失在大汉的视野里。
  世界上还是有好人的,这时候就有路人上来,对大汉说:“快起来吧,赶紧找个大夫治治你的手。”
  “刚才那人说了,他会去找的。”
  “他的话不能信的。”
  “不会吧,他还要拿礼物来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呢。”
  路人露出遗憾的神情,摇了摇头:“你要是坚持等,也随你。”
  不一会儿,有个人急急忙忙从城里冲出来,看见因为腿软无力还坐在地上的大汉,道:“这位就是救了我家老爷的恩公?”
  大汉谦虚:“不敢不敢。”
  那人二话不说,拿出柴刀劈了一堆柴火,点上火,架起野猪,烤得香气四溢,然后站起来向大汉鞠了一躬,转身就走。
  “这位,你怎么走了?”
  “东西已经送到,我当然走了。”
  “东西?”
  “对,就是我家主人拿来报答壮士的宝物。”
  “在哪里?”
  “就在你的面前,我家主人说,就叫上好的烤野猪肉。”
  “可可可,可是我的手断了呀,不是说叫医生的吗?”
  “我家主人说了,他回去又一想,壮士神功盖世,手断了必然自有办法,叫医生来辱没了壮士的英名,所以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说完人就一溜烟跑了。此时天光已暗,城门随着那人的进入而缓缓关起
荒郊野外,一个人,断了两只手,面前有一只香喷喷的烤野猪……
  说到这里,曹嵩摇了摇头,用一个字作为这个故事的总结:“惨。”
  曹操呆了半天,然后决定先不去碰这个卫弘。
  三天之后,曹操大宴宾客,全陈留城的三十几个说书先生聚集一堂。
  “生在乱世,最重要的不是武力,而是眼光和见识,在座诸位先生乃是陈留最有眼光最有见识的人,我曹操今天有幸与诸位相聚,心中万分欣喜,今后诸位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找曹操,曹操定倾力而为。”
  一席话加上桌上的山珍海味,让许久以来给人看扁的说书人们顿时有了一种是英雄终有出头之日的感觉,一时间觉得面前的曹操一定也是个英雄,英雄之间自然惺惺相惜,于是开怀大嚼,免得浪费了曹操的美意。
  酒过三巡,这些说书人不免职业病又犯,天南海北说将开来。想起适才曹操所言“最有眼光最有见识”,越说越是起劲,每个人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前五百年后五百年,大厅之内遂口沫横飞。
  这些说书人每天的工作场所是在这陈留城信息交换最是频急之处,所知所见也的确胜过常人,此时便有一人借着酒意,向曹操发问,说听说曹公你被董卓通缉,到底是怎么回事?
  曹操摇头:“如此小事怎能与诸公的所见所闻相比,不谈也罢。”
  众人当然不依,非得让曹操把事情说出来不可。
  曹操听得众人一片催促之声,言语间提到董卓并无十分恭敬之意,心中暗喜,知道自己的计划大有成功之可能。
  曹操想了想,却先发问:“诸位对京城之事是否了解。”
  “了解,当然了解。”身为最有见识的人,说书先生们一个个踊跃举手发言。
  要知汉朝对百姓言论本就没有太多干涉,加上其时朝廷积弱,对百姓的约束也渐渐降低。这些说书人平日惯了海阔天空地胡聊,喝了几杯酒后,说起话来更是肆无忌惮,从十常侍说到何进再到李肃丁原之流,然后就由吕布而董卓,连废立这样的事情说起来也毫不含糊,添油加醋之后,本朝天子就成了如何如何的可怜,把持朝政之人如何如何的专横,董卓之辈如何如何的弄权,废立之际又对太后和宫女干了如何如何之事,有如亲见。
  曹操如逢知己,大力一拍桌子道:“诸位果然见识非凡。”一句话就把这些人的话全都坐实了。
  然后曹操又长叹一声:“可是当下洛阳的局势,我大汉的江山,却比先生们所言还要险恶三分。”
  众人急忙追问。
  曹操从怀里摸出一卷锦帛,当众展开。
  这时代大家的眼神都好的很,虽然锦帛上的字不大,却也能在座位上清楚看见,等到把短短数行字看完,众人虽然酒意正浓,却也大惊失色。
  这卷锦帛,竟是当今天子的诏书,下面还盖了御前的印章。
  大意是,天子受董卓之挟,苦不堪言,希望曹操能勤王护驾。
  这张诏书从何而来,说起来也是极巧。曹操当日在整理包裹中的珠宝玉器之时,找到一个碧玉小印章,仔细端详,竟然是当今天子的印章,想来是在当时废立时的大混乱期间流出宫廷。这印章虽不是皇帝下诏惯用的传国玉玺,但也代表天子,不知怎么会给人误作寻常珠宝当学费交给曹操。事实上当初抢了这碧玉印章之人多少也算是个朝廷重臣,本来拿了一对翠钻雕凤耳环打算给曹操,没想到被小老婆瞧见了大哭大闹,当场就抢了回去,并且用超高分贝的尖锐嗓音告诉老公,学费问题她自己会解决。所以这位小老婆就在家里的宝库里挑了样最不起眼的东西,也就是这个印章,差下人送去给曹操。如果不是曹操没几天就逃出了洛阳,那位发现状况后脸色立刻变得和这个印章一模一样的老公也许还有机会把这个印章换回去。
  曹操于是便拟了一份诏书,盖上印章,还弄了个备份,遣心腹快马赶赴洛阳,想办法入宫让献帝确认一下。曹操暗推帝意,必然会对这诏书默许,所以也不等回音,就在这里亮了出来。
  曹操长叹一声,一仰脸,做出一个标准的无语望苍天动作,直瞪瞪瞧着天花板,眼中闪着晶莹的泪花。
  这个POSE的震撼力,比曹操口说董卓的凶残,汉室的垂危还要打动人心,一时间满室默然,旋即不知是谁带头喊了起来:“打倒董卓,守护天子,打倒董卓,守护天子。”一眨眼所有人都呼应了起来,嘹亮的口号声响彻云霄。
  曹操“霍”地站了起来,双手虚按,口号声立刻停了下来。
  “同志们,我曹操既然接到了天子的诏书,当然不敢不从,我冒死逃到陈留,就是看重陈留地灵人杰,有无数赤胆为国的英雄好汉,是我大汉的龙脉所在,只是目前时机还不成熟,还请在座各位替曹操保守秘密。”
  诸位说书先生以崇敬的目光望着曹操,道:“曹公放心,这点轻重我们还晓得。”
  曹操一笑:“大家继续喝酒。”
  从第二天开始,陈留城的各大茶馆酒楼就开始流传不同版本的“洛阳风云录”,当今皇上如何如何,当今皇上的老姐如何如何,当今皇上的老妈如何如何,当今皇上的宫女如何如何,前面这些人和当今丞相董卓又如何如何,流言飞满天。由于大家都“晓得轻重”,所以在这些精彩的故事中都没有提到曹操。
  没过多少天,几乎陈留所有人都听说了好多洛阳的八卦故事,胸中燃起了熊熊爱国之心,可是大家都有一个疑惑,为什么所有的故事中都有一个关键的人物,他的名字叫作“曹姓神秘人”或者“神秘人物操”,到底这个神通广大又赤胆为国的英雄是谁呢,为什么说书人说到他的时候都一脸敬仰,有的口边还流下了崇敬的口水呢?
  到后来,陈留流传的故事已经演变成了天子特派员曹姓神秘人及神秘人物操和奸相董卓的斗争史,惊天动地惊心动魄之极。而且,好像这两个神秘人是一个人,好像这个神秘人已经来到了陈留。
  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整个陈留城轰动了,大家都开始参与“寻找神秘大英雄”的行动,大家对神秘大英雄的敬仰之情,早已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了。
  这段时间曹操却表现得很隐忍,也没有怎么出家门,只是隔三岔五地把说书人们请来吃饭喝酒而已。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觉得,虽然要成为像那个能飞天入地的神秘大英雄般的人物有些困难,但要是能跟着这个神秘大英雄干事业,也是一件做梦梦见也会笑的无上光荣的事,如果这个大英雄就在陈留,那一定要把他找出来。
  于是整个陈留城凡是姓曹或名字表字里有“操”字的人都变得非常吃香,很有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味道。
  这一天,曹嵩去市集,找了个人多的地方,确定周围有许多“寻找神秘大英雄”行动队队员,向不远处跟来的随从打了个眼色。
  那人会意,高声喊道:“曹公,您在这儿啊,正巧我找你有事。”
  此言一出,呼啦啦一群人就把曹嵩围上了。
  “哦,你姓曹?”
  曹嵩笑笑:“是啊。”
  “了不起。”大家都翘起大拇指赞扬。
  “姓曹就很了不起?那我家不是有太多了不起的人了,像我儿子曹操,我侄子曹……”
  “什么什么,你说你儿子叫什么?”
  “曹操。”
  三分钟后,陈留的许多茶馆酒楼里说书人处。
  “先生,那个神秘人物操是不是姓曹?”
  “咦,你怎么知道?”
  “先生,那个曹姓神秘人是不是名操?”
  “咦,你怎么知道?”
  二十分钟后,曹家。
  如果能在高空向这里俯瞰,就可以看到以曹家为中心,数以万计密密麻麻的人头,而陈留城内,还有许多人头正迅速向这个方向汇集。
  曹操终于出现了,轻身一跃,就跳到了屋顶上。只见他头扎英雄髻,一身青缎袍,真气鼓动之下,衣服无风而动,衣带摇摆头发飘飘,好不潇洒。围观之人不由为之倾倒。
  曹操一拱手:“曹某当下正受董卓通缉,诸位为我聚集于此,只怕多有不便,还是请回吧。”
  这叫作以退为进,下面那一堆人当然不肯,立刻就鼓噪起来,并且强烈要求曹操谈谈自己。因为说书先生那里的版本太多,而且说书人的话总让人有一种无法全信的感觉。
  这回可找对人了,曹操最擅长的,就是用绝对真诚的语气表情说任何他想说的话。更何况这一场演讲,他早已经准备多时。相比当时对陈宫讲的那一套,更加令人义愤填膺而又提心吊胆而又摧人泪下。
  一开口就不同凡响,曹操演讲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当时,吕布的方天画戟离我只有零点零一公分……”
  曹操的声音在每一个人的耳边抑扬顿挫地响起,可怜那几万人大多是热血青年,听到一半就不行了,不是捏紧了拳头想找像董卓那样的胖子海扁一顿,就是坐在地上为他们的小皇帝号淘大哭。
  等到最后曹操再拿出那份自制的勤王诏书当众一读,然后用响彻云霄的声音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只有我一个人,也必谨遵诰命,虽千万人吾往矣。”
  下面数万人热血沸腾,轰然而应:“让我们跟在曹公身后,虽千万人吾往矣。”
  曹操欣然微笑,旋又面露难色:“若大家都愿意加入义军,自是最好,可是义军平日开销的军费,却不知从何而来。”
  曹嵩在下面适时发话:“听说陈留城最富有的人叫作卫弘,可以问他先借一些。”
  曹操的眉头皱得更紧:“但那卫弘是董卓的亲戚,如何肯借钱给义军。”
  一言提醒数万人,想到那平时总把董卓放在嘴上的大胖子卫弘,义勇军们一声虎吼:“兄弟们操家伙上啊。”
  曹操连忙阻止:“你们先不要闯进去,待我先和他谈一谈。”
  “遵令。”
  当卫弘被下人告诉说被包围了时,还破口大骂:“妈的谁这么大胆子,不知道董相国和我的关系啊,出去给我砍。”
  “这,好像不太方便。”
  “这还有方便不方便的?”
  “您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卫弘骂骂咧咧爬到二楼往窗外一看,吓得差点摔下去。密密麻麻拿着柴刀西瓜刀锄头的壮汉围了一层又一层,一眼望不到边。
  忽然人海裂开了一条通道,一个青衣人施施然走到卫弘门前。
  曹操暗中运上了十成功力,若无其事地伸手敲了三下门,然后那两扇上好的檀木大门就碎成一片片塌了下来,顿时周围欢声雷动。曹操做了一个请安静的手势,走了进去。
  喝着卫弘亲自泡的上好清茶,曹操微笑着开了口。
  “卫大善人远近闻名,曹操今日特来拜访。”
  “不知曹公所为何事?”
  “小弟义军成立不久,经费短缺,素闻卫先生乐善好施,呵呵呵。”
  乐善好施个头啊,卫弘肚里暗骂,但看在外面恐怖的声势面上,仍只能恭敬地道:“义军,不知这……”
  曹操一脸肃然,忽然站起来,从怀中摸出了那诏书,朗声读了一遍。
  卫弘听得脸上汗珠一粒粒往下滚。一咬牙道:“既是如此,卫某捐献白银十万两以作军资。”
  曹操瞄了卫弘两眼,忽然道:“哎呀,怎么有点困了,不好意思,我要回家睡一会儿。”
  “这这这,曹公要多少,只管开口。”曹操若是一走,那外面这群人怎么办,自己这条小命还不得玩完?卫弘纵然心里在滴血,也只能这样说。
  曹操亲热地搭着卫弘的肩膀,道:“来,我们到外面走走。”
  凭曹操刚才露的那一手功夫,加上外面的庞大压力,卫弘只得乖乖和曹操一起走到门外。
  曹操笑容可掬,大声道:“卫先生刚才说了……”说到这里曹操顿了一下,转过头看看卫弘,卫弘连忙猛点头,心里暗暗祈祷。
  “卫先生说了,他正式和董卓脱离关系,并且愿意散尽家财来帮助义军。”
  “万岁。”四下一阵欢呼。
  卫弘一屁股坐在地下,当场晕了过去。
既得卫弘家资,军费方面再无问题。曹操竖起一面大旗,上书“忠义”两个大字,迎风飘扬,义军规模日渐壮大。
  讨董名义下,曹操致信各路豪雄,竟然得到热烈回应。曹操又作了一篇檄文,大骂董卓,并公诸天下。怀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前后共有十七路人马,数十万大军,起兵响应,一时间群雄并起,而曹操,也自然而然成为了群雄之一,遂名传天下。
  大变将至。
 楼主| 发表于 2004-12-3 17: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在洛阳城,有一个人民公敌。这样说可能不太确切,应该说,是洛阳城所有年轻男子的公敌。之所以会犯了众怒,是因为此人之相貌,此人之风姿,此人之声名赫赫,让每一个见过他的少女心头小鹿乱跳。
  吕布,字奉先,身高八尺余,面如冠玉,剑眉入鬓,眼若朗星鼻似悬胆,唇薄而有棱角。这等相貌,或许还有人胜之,但当吕布跨上赤兔马,手握住方天画戟的时候,那股睥睨群雄的气概就无可阻挡地渗入周围每一个人的心里,有子当如吕奉先,男人尚且会这样想,女人更是被这英雄气概倾倒得几乎窒息。更让女人受不了的是,吕布在平时,脸上总是挂着淡淡的微笑,语气轻缓温和,和其在战场上的英姿形成强烈的对比,这种反差而导致的魅力,和曹操不同,令女人喜欢得发狂,令男人忌妒得发狂。
  “你这男人怎么这么废,看看人家吕将军……”不管是老婆还是情人,三天两头就会冒出这样的话来,让听者一阵胸闷气急,但想到吕布的模样,却又一时还不了口,只得暗中切齿,骂得狠了,想要辩解两句,说自己其实也是有那么点用,往往换来这样的回答:“有用那你去和吕将军单挑试试啊,能过十招以后我天天洗碗。”乖乖隆的冬,和吕布对阵的大将还没听说有谁走过五个回合。洛阳老公遂成天下老公的楷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家务事全包。
  英雄的光环背后,往往有着旁人看不到的血泪史,吕布亦如是。
  吕布有病,而且是不治之症。
  这种病到目前为止听说只有吕布这一个病例,名叫“战斗音乐强迫症”。
  做什么事情都要讲天分,而三国时期练武最有天份的,无疑是吕布。
  那个年代天才很多,关羽、张飞等等,无一不是练武的天才,但为什么说吕布最有天份呢?打一个比方,比如有一群狗在追兔子,其中有几只狗跑得比豹子还快,一眨眼就把兔子抓住,这种狗就是狗中的天才,百年难遇。可是另外有一只狗只是在旁边看,并不卖力地跑,因为它自己养了一群兔子,和那些原始狗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吕布没有师傅,没有谁可以当他的老师。吕布的村子里有一个教八方风雨拳的武馆,那并不是多么高深的拳法,但普通人要学好也得三、五年的苦功。吕布趴在墙头看了三天,然后就跳了下去,把教场师傅王龙虎叫了出来。
  看见吕布的眼神王龙虎就知道这小子在挑衅,一拳就轰了过去。
  没打着。
  呼呼呼,王龙虎把六十四式八方风雨拳使了两遍,还是没碰到吕布的衣角。王龙虎觉得吕布就像是他拳风带起来的灰,拳到哪儿灰到哪儿,但拳永远也打不着灰。
  这个时候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王龙虎脸上越来越红,终于大骂:“妈的你有种别躲。”
  吕布出拳。八方风雨拳,却不是八八六十四式中的任何一式。但教场里的所有人都觉得,这才是八方风雨拳,拳一出,立刻卷起风声、雨声,然后就是王龙虎的闷哼声。
  这就是吕布三天的结果,他就像听别人念了一篇冗长的文章,然后把它总结成一句话。
  那年,吕布只有八岁。
  可是练内功这种方法就行不通了,吕布只好去找一张人体经脉图。没有任何其它的内功典籍,吕布就凭一张人体经脉图,硬是找出了一套自己的运气方式。然而这种方法是极其危险的,人体内有太多的经络未曾被明确标出,都需要小心摸索,一个不小心,就会走火入魔。饶是吕布对于气脉运行有着惊人的直觉,也不由得在他十岁的时候练岔了气,忽然抽风。
  那时候对抽风的治疗各地有各的的偏方,很不幸的,吕布家乡的偏方居然是唱歌。据说曾经有个人抽风之后,老婆整天唱爱你一万年,唱了一年,老公居然好了。于是这就成为了一个偏方。虽然之后再也没有成功的案例,但抽风在那时本就是一种近乎不治的病,所以这个只成功过一次的方法也被当作偏方保留了下来,并且用到了吕布的身上。
  整整五天五夜,吕布的一群小兄弟轮番上阵,各种各样的嗓音一齐开火。本来这次走火入魔吕布最多只要三天就能搞定,但耳边传来的永不休止的走调的不走调的山歌情歌生日歌让他真气乱窜,虽然费尽心力在第五天夜里恢复了过来,精神上的打击却无法回复。
  这种精神上的创伤并不是表现在诸如对唱歌痛恨,一听见别人唱歌就要抓狂等常人所能想象的范围内,而是表现在只要吕布一认真和别人交手,就会情不自禁地唱起歌来,而且唱的歌五花八门,从最高深的罗马咏叹调到邻家奶妈的嘘嘘之歌全上,吕布的歌声仿佛有魔力一般,对手一不小心就被吕布的节奏影响,遇到厉害的对手,吕布还常常唱得好好的忽然走调,不但歌走调,连招式也跟着走调,变得似是而非,奇怪无比,让对手全然摸不着头脑,并且胸口堵得慌。好比正常一招力劈华山,那是照着脑门子来的,可是吕布要是一走调,忽然方天画戟就戳到了对手的马屁股上,着实让人猝不及防。所以吕布自从得了战斗音乐强迫症之后,纵横天下,从来没有人再能胜得了他。
  其实吕布是个极有武道精神的人,十分不屑于用这种歪门斜道来取胜,可问题在于这是一种病,并不是想不唱就不唱的,除非吕布想闭目等死,不然敌方一锤子过来,手上方天画戟向上一扬,嗓子眼就开始发痒,等到画戟招架上了敌方的兵器,微微的有规律的震动顺着冰冷的戟杆传到手上,再听见清脆的“叮”一声,余音袅袅,吕布就再也无法抵抗这副躯体对歌声的渴望,嘴巴一张依依呀呀就唱了起来。最神奇的是吕布打完仗之后都不会再记得自己刚才唱过什么,调子是怎样的,看着马下死不瞑目,有时还双手抱耳的敌将尸体,吕布一直觉得万分抱歉,但也无可奈何。所以说天地造化的神奇,实在不是你我凡人能理解其万一的。
  能于万军阵中取上将首级,不仅是身为大将的光荣,也是大将胯下战马的光荣。所以上将的战马,大阵仗自然见得多,久而久之,也会培养出杀气和灵性,对面遇见对头的马,马脸一板眼珠子一瞪,鼻孔里使劲哼道鼻涕出来,告诉对方俺背上这家伙可是杀过很多人的干活,没准就把对面的马吓得一愣一愣的,再通灵一点,每回合两马交错的时候乘机踩一蹄子,这场仗就赢了一半。
  可是,吕布的马却注定了没有成为此类神马的命运,因为每次吕布杀敌归来,那匹饱受吕布走调歌声摧残的马无一例外,通通精神错乱,不是呆若木鸡,就是四蹄发软,还有一匹居然被吕布感染了,每到半夜就放声长嘶,十分恐怖。所以吕布上一次阵换一匹马,人送绰号“人马杀手”,直到他遇见了赤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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